不藏私-Impact Hub Taipei 聊「合作」要注意的事
看第一篇「不藏私!-Impact Hub Taipei如何聚攏影響力」
看第二篇「集合公私影響力-Impact Hub Taipei分享5個關鍵」
此前,我們從「品牌/全球品牌 (Brand/Global Brand)」、「社會文化資本的有效鏈結(Linkage to Similar Socio-cultural Context)」、「相同目的與利益 (Common Purpose and Interest)」、「商業/公共服務創新(Business/Public Service Innovation)」以及「關鍵利害關係人(Key Stakeholders)」五個面向來探究公私部門協力的成功因子。最後,我們將反思在這樣公私協力的過程中,我們到底學習到什麼?以及未來的挑戰。
公私協力創新 我們究竟學到了什麼?
第一個跟大家分享的學習是社會創新組織,要「找出組織的優勢與不可取代性,並善加利用。(Find out strength and niche, and make good use of them.)」
以Impact Hub Taipei為例,「國際鏈結」、「國際資訊」與過往在世界各地社會創新領域中累積的方法論與案例,是我們的優勢,再者,我們透過 Impact Hub全世界的網絡,更可以做到inbound與outbound的導入與輸出,這也是我們的獨特與不可取代性。
再次強調,組織的核心能力是第一步關鍵。從核心能力出發所提供的服務(商業模式),是不是能被市場驗證,驗證過後能否獲利,爾後是否能規模化或是擴張,團隊組織能否跟上產品與服務的速度,這些都是核心的關鍵。同時,也需要透過時間的積累,才會讓優勢與不可取代性更加顯著。
第二個學習是,每一個社會創新組織,要如何與合作夥伴「建立起信任並展現彼此間的利益。(Build up trust and demonstrate mutual benefits.)」
信任的建立,仰賴平時關係的維護,單純的利益上往來,或是有事才相求的舉動,是無法有效建立信任感。
平時的資訊分享、議題上的串連以及真誠地將所有利害關係人視為「共好」的群體時,才有辦法完成「認識-信任-合作」的路徑。而從信任昇華到合作的階段,也需要耐心等待,這段期間不僅要展現出組織的核心能力,累積真正的實績,才得以真正取得合作的入門票。
另外,在合作的同時,是彼此間的利益都必須要兼顧的,如果僅是為了某一方的利益而結合,這樣的關係是無法長久的,從對方與自己都能夠獲得的利益來衡量,才有機會展開長期的共創
第三個的學習,是與合作夥伴間「理解整體願景,找出大家相同的目的來連結不同的行動。(Identify overarching vision. For we all need to find a common ground/purpose to unify different actions.)」
除了前面提到的信任,另外一個重點是,所有的合作開展,是彼此利益與資源相互融合的集大成。而在這個融合之前,理解雙方的願景,同時整理出參與計畫利害關係人的樣貌,透過不同溝通方式(焦點會議、願景工作坊等)來找到大家的共識,進而產生出每一位夥伴皆有參與感的行動,這樣的融合過程,不僅願景與目標一致,彼此間的資源才有可能共享,才可以扣緊上述的「共好」。
第四個學習是,這過程中要如何與不同利害關係人「達成公私(人民)部門協力。Engage all stakeholders to achieve public-private-people partnership(PPPP).」
如同一個新的創業項目,通常我們都透過驗證「環境前提(外部前提)」與「條件前提(內部前提)」能否可行,來確認這個創業的項目能否被市場與消費者接受。而社會創新領域中,環境前提包含政策、法規、生態系、企業永續意識(ESG)以及資源的投入(CSR資源),而條件前提包含組織的核心能力,組織的資源、組織的競爭優勢等等,因此怎樣透過整合,促使「體制內」與「體制外」的裡應外合,讓利害關係人的需求藉由計畫的整合,來彼此滿足,是成功的關鍵。
因此如何讓彼此間成為「夥伴關係」,並透過各自優勢互補,達成彼此都認同的績效,且願意共同承擔責任,促成體制內外的裡應外合,這一部分是利害關係人們需要用積極的心態來互動的。
最後一點的學習,是這樣的公私部門協力模式,是否可以「連結到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當SDGs成「顯學」 三大挑戰要當心
現階段,不論從政府、民間企業到學校,許多政策、策略以及教學內容的討論,都不外乎提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這一個2015年制定的全球方針,已成為2030年前的顯學,因此在許多場合的溝通介面,都會以完成哪一項SDGs當作最上層的目標。
除了上述五點學習外,Impact Hub Taipei認為,仍有三點未來的挑戰,這在公私部門協力中必須要時時警惕的。
第一,是「誰才是真正的決策者?(Who is the Key Decision Maker?)」
這是我們時常面臨到的挑戰,通常要找到事務推動的關鍵決策者,對於很多社會創新組織,相對是困難的。然而如果真正理解誰才是這個議題真正的推動者,則合作上會較為順利,也可以有相對較多的資源。但要怎麼辨認「真正的決策者」,這個之後會有另一篇文章分享。
第二,是「贏得了信任了嗎?知識是共享還是必須被保護?(Trust Earned? Knowledge Sharing or Protection?)」
公私部門協力的過程中,彼此間榮辱與共,共同承擔與享受合作成果,才能讓這樣的合作模式長長久久。然而在社會創新領域中,我們仍然時有耳聞,許多原本應共享的成果,被另一方全盤收割,抑或是完全複製與抄襲。
因此社會創新組織們,在這樣公私協力的過程當中,除了前兩篇提及的關鍵因素,彼此間簽訂的合約內容是否合理?產出的績效以及對受眾的溝通,是否都能滿足彼此間的公關需求?這些都是要戰戰兢兢處理的!最後,要再次提醒大家,不要因為資源而一時昏頭,慎選合作夥伴才是關鍵!
第三,「資源?是長期還是短期?(Resources? Long-term or short-term?)」
資源的互補是支持所有公私協力持續的重要動力。因此確保彼此間對於資源投入的時程,長期的耕耘,才有機會產生更深遠的社會影響力!然而如果是短期資源,效益也許無法廣與深,但是如何拋磚引玉,透過公私部門協力互動的過程,讓更多夥伴關注此議題,也不失為一個方法。對社會創新組織來說,資源是存活下去的關鍵之一,因此如何善用得來不易的資源,需要更精準地計畫。
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土及公共治理季刊》第五卷第一期「良善協力治理下的公共服務民間夥伴關係」中提到,「政府工具在執行上,很大程度不宜使用傳統的權威命令,而是必須仰賴溝通與遊說;且有別於過往政府的直接行政,政策工具操作上必須更仰賴民間資源的合作。」(Salamon,2002)我們認為,現階段在政策的主導與民間豐沛的資源,社會創新組織是有極大的機會,在這樣的生態圈中,透過與不同利害關係人,在信任與共識的前提下,開展出許多嶄新的解決方案的。
Impact Hub Taipei 始終相信,所有的公私部門協力或是跨域合作,是在雙方突破「我」這個個體的侷限,轉變成「我們」,在這樣思維下搭建的平台,才真的有機會促成良善且多贏的績效,也真正能夠建立PPP,甚至是PPPP(多一個People)的典範。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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