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責任誰來扛?產假擬從8週延長到12週 專家憂心女性就業選擇權
產假屬強制性質休假,立委提案延長至12周,引來女性工作選擇權受影響甚至被剝奪的疑慮。專家建議,可參考日韓針對產假及育嬰假的改革,讓男女雙方都能承擔育兒責任。勞動部表示,考量受僱者休養、育兒及就業需求不一,現行8周產假是否再延長,仍需多方討論。
致理科技大學國際貿易系教授、研發副校長林國榮表示,國際勞工組織(ILO)的「第183號母性保護公約」規範,產假至少14周,甚至建議延長至18周,包含產前與產後休假,且產後休假至少6周為強制性休假。
林國榮舉例,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去年的僱用平等基本調查結果顯示,日本女性育兒休假申請率一直停留在8成左右,顯見日本育兒重擔仍加諸在女性的身上,日本政府因此推動修法,男方在孩子出生後8周內,女性在產後休假後8周內,如雙親共同休育嬰假,被保險人及其配偶若雙方均休假14日或以上的育嬰假,最長為28日,可領取在休假開始前薪資13%的育兒休假增額津貼,育兒休假津貼給付率將由67%提高到80%,即實得薪資的80%。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陳書芳表示,現在針對婦女的產假規定屬於強制性質,因此是否會影響婦女在職場的工作權會是大家最為關注的,產後婦女確實需要充分休息,但若修法要從八周延長到12周,時間上就要審慎討論,究竟8周內是強制性,8周以上變得可選擇,這部分都要一起討論,也可參考國際的修法方向。
勞動部表示,因產假為強行性規定,縱使受僱者有意願亦不允許出勤,考量受僱者休養、育兒及就業需求不一,現行8周產假是否再延長,仍需多方討論,審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