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虐待舉證難 孩子可以怎麼做?
精神虐待在兒少保護案件通報中,是沒有驗傷單的灰色地帶,要如何舉證?長期輔導孩子的心理諮商師陳鴻彬給了孩子幾點建議:學習判別、記錄、尋求協助,孩子不用自己孤單承接父母的問題。
以下為採訪內容摘要:
我會鼓勵孩子,沒有錄音錄影也沒關係,但只要能回想起來「人事時地物」,發生什麼事什麼對話描述具體,有意識時可以記錄。當這樣的記錄高達幾十上百筆,長期脈絡記錄讓對方無法反駁,因為這就不是正常的教養方式。
問題不會只有一天兩天,一定會持續,(老師)可以幫助孩子舉證,也等於陪伴孩子,一起檢核是否是正常的教養方式。也要跟孩子討論,通報後會面臨什麼波動,告訴孩子需要做什麼心理準備。
啟動通報後,安置由社工與學校來做,孩子周邊的成人很重要,我們要當孩子的「正向替代成人楷模」,孩子生命中缺乏正向成人楷模,他只接受到貶抑傷害,會誤以為大人都是這樣,我們可以做的就是「我們不像傷害你的人一樣 」。
是你的父母親不對,並不是你不對。
有些孩子會防衛、擔心被拋棄,這時「穩定的重要他人」很重要,要讓孩子重新經歷一段矯正性關係,讓孩子重新知道什麼是正常的關係,告訴孩子「只要老師在,我會在能力範圍內陪伴你,不會像爸媽那樣對待你。」不管用說的、用做的,都要讓孩子感受到。
給孩子的小提醒
你要有能力意識跟判別,你承受的是精神虐待還是合理的教養。當你在家裡面感覺沒有價值、不敢開口怕動輒得咎,連講話都不敢,就是精神虐待。
給教育工作者的小提醒
當孩子過度退縮、內向,或是防衛或攻擊,就要多一點覺察。也要分辨不是年收入高就可以做好教養。
這孩子為什麼長成這樣?教育工作者最能幫助孩子,孩子的主要場域是學校跟家庭,家庭出了事就只剩學校可以幫忙了。
「老師是孩子遲來的父母」,在18歲前,可以取代功能不彰的父母成為孩子階段性的父母,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