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後1個月...光電案場仍未如期清除 嘉義光電業者遭罰100萬
丹娜絲颱風7月初過境,造成南部地區太陽能光電設施受損,但新庄、荷苞嶼滯洪池兩太陽光電案場遲至1日仍未照規定妥善清除。嘉義縣政府環保局4日祭出重罰100萬元罰單,要求10日前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再次開罰。
環境部長彭啓明7月間多次南下督促業者積極清運,並強調,環境部將會持續關注相關案場對於周遭環境的長期影響,要求業者妥善清理受損光電設施,以確保環境安全無虞。
因應丹娜絲颱風造成嘉南地區光電案場之光電板毀損,環境部主動7月間多次會同地方環保局,抽驗嘉義、臺南災損光電場域4處,檢測項目包括鎘、鉛等10項重金屬,結果均未超過環境基準值。針對漂浮在水面的光電板,環境部也依廢棄物清理法協助地方政府,督促業者儘速清理受損光電板,並追蹤監測鄰近河川水質,持續掌握變化情形。
環境部多次前往南部地區督促太陽光電受損情況,環境部長彭啓明見到部分業者未能積極清理,也罕見動怒,要求業者於1至2周內完成清除,也就是8月1日前清除完畢,屆期若未完成清除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裁處,最高可處300萬元以下罰鍰。
環境部1日再次會同嘉義縣及臺南市環保局,督察嘉義縣新塭、新庄、貴舍、荷苞嶼、公館、溪墘等6個滯洪池、內埔子水庫及臺南市恩富立柱式魚電共生場,共計查核8個太陽能光電案場光電設施毀損清除處理進度。查核結果發現,8個案場之光電業者均已動員大批人力、物力清除滯洪池水面受損之太陽能板及浮具等廢棄物,因近日南部仍持續豪大雨無法作業,影響清理進度,僅剩零星部分未清除,大部分已移除至案場旁邊或附近之暫置區。另新庄及荷苞嶼有部分清除之受損之太陽能板及浮具堆置於滯洪池邊坡,其貯存地點未保持整潔,且未有防止污染滲漏之設備或措施,將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