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垃圾轉運成效不彰!源頭沒有減量還增加、委託代燒率也超過8成
離島垃圾轉運減量一直是環境部的重要工作,然而審計部對此表示,離島垃圾轉運減量推動成效未如預期,離島3縣委託代燒比率均超逾8成,推動垃圾源頭減量成效欠佳,要求環境部輔導離島建置多元化及在地化垃圾處理設施,以提升廢棄物處理效能。
根據審計部最新113年度總決算查核報告指出,據環境管理署統計,2024年全國一般垃圾產生量為482萬8112公噸,其中由各地方政府於轄內自主處理者,包含自行焚化、衛生掩埋、分選打包暫置等計453萬4425公噸,自主處理比率已逾9成。不過新竹縣、南投縣、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5個地方政府,由於轄內尚無營運中焚化廠,一般垃圾須委託其他地方政府協助代燒,代燒比率介於56.13%至90.92之間,其中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離島3縣地方政府委託代燒比率均逾8成。
審計部表示,鑑於離島地區資源不足且常受限於地理環境及氣候海象條件等因素,環管署長年來補助離島垃圾轉運費,透過跨區合作機制將離島地區垃圾轉運至本島焚化處理,據環管署統計,2018至2024年間補助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屏東縣琉球鄉、台東縣綠島鄉、台東縣蘭嶼鄉等6個地方政府垃圾轉運費計8億9623萬餘元,核定垃圾轉運量25萬5811公噸,實際轉運量21萬9717公噸,上述6個離島地方政府除金門縣及屏東縣琉球鄉外,其餘4個地方政府2024年的垃圾轉運量均較2022年度增加,且2024年量均超逾核定轉運量。
另以離島3縣2022至2024年度一般垃圾產生量分析,除金門縣外,澎湖縣及連江縣一般垃圾產生量分別自2022年度的2萬4598公噸、2747公噸上升至2024年的2萬4798公噸、3204公噸,顯示離島地區推動垃圾源頭減量成效欠佳,仍須仰賴環管署長年補助垃圾轉運費轉運回本島焚燒。
環境部對此表示,已積極協助離島地區評估設置垃圾機械分選設施,配合垃圾分流規畫,分選出資源回收物及不適燃垃圾,達到垃圾減量成效,並協助評估建置在地化自主處理設施,期能朝向提升離島垃圾自主處理的目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