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國家環保計畫」草案出爐 移除自然保育行動惹議
環境部正在制下一期「國家環境保護計畫」草案,擬定12項議題與相關目標,包含氣候變遷減緩調適、水質土壤保護等。但13日辦理研商會前,環保團體舉辦抗議記者會,質疑新版計畫草案刪除了自然保育相關的治山防災、生態保育與海洋保育等議題,缺乏整體環境治理思維。環境部解釋,因為組織改造後,農業部、海委會已有完整計畫,才不重複制定,會再加開研商會與民間溝通。
新版「國家環保計畫」修12項議題 多了淨零目標卻移除自然保育
多個環保團體上午赴環境部前召開記者會,抗議國家環保計畫過於寬鬆。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認為,新版草案刪除了自然保育相關議題,但國家環保計畫應是整體環境治理思維,必須以中央政府層級來治理,環境部不該自我矮化,切割保育相關策略,只用開發案的污染防治思維。恐怕讓環境保護變成多頭馬車,難以真正落實。
《環境基本法》規定,中央政府應制定「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屬於國家上位制度型計畫,作為環保相關法規修訂依據,或各地方政府環保計畫指引。原則每四年檢討一次,現行版本已是2020年2月核定,環境部近期展開修訂作業,提出新版修正草案。
環境部綜合規劃司說明,2020年版本共有13項主軸議題,修訂後的草案共分五大主軸、12項議題。修正或新增的議題包含氣候變遷減緩調適、水質土壤保護、環境衛生管理、環評與監測,及國際合作等,各自訂定近程、中程(2030年)、長程(2050年)目標以及執行策略與關鍵績效指標。
具體長程目標包含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一般廢棄物回收率60%、民眾淨零綠生活認知提升至90%,空氣品質健康戶外活動日數比率提升至93.0%等。
環團抗議:缺乏國家整體環境治理思維 太寬鬆應重寫
這次修訂刪除了「自然保育」一大主軸,包含陸域生態保育、海洋保育以及治山防災等議題全數刪除,也不再將森林零損失等目標列入計畫。環境部說明,2020年修訂時以「環境資源部」方向規劃未來業務,但經過2023年組改升格為「環境部」,本次修訂才回歸到環境部的範疇。
原本計畫中的自然保育等議題,也確認各部會如農業部、海委會已有相對應計畫,避免重複才在本次修訂移除。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董事長陳瑞賓指出,國家環保計畫不該迴避自然保育議題,從綜合空間規劃來看,環境部未來面對國土計畫也會有連動政策、在生態復育上也有關係到污染防制等,很多議題都與環境部的工作有關,應該更加積極。
綜合規劃司司長吳珮瑜會後受訪表示,計畫草案還有很大調整空間,由於法規沒有限制檢討的時間,承諾再加開溝通會議,評估在北中南各開一場。充分蒐集民間意見之後,才會統整送到行政院,經核定才會正式公告。
至於其他遭環團指出過於寬鬆的目標,爭好氣聯盟發起人許心欣舉例,大氣環境績效指標設定2050年達成空氣品質指標(AQI)大於100站日數93%,但實際上在2023年就已達93.2%,可見環境部未根據現況提高目標,應該回去重寫。
本文授權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原文標題:新版「國家環保計畫」草案出爐 移除自然保育行動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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