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Gs的缺角-SDG18,讓數位科技為地球服務

聯合新聞網 CSRone/鄭鈺弘

【重點摘要】有鑑於科技資產分布不公平,全球數位落差正在急遽加速中,並衍生出更多的新興風險與不確定性。倡議公平正義的全球非營利組織「未來地球」(Future Earth)執行董事Amy Luers撰文主張,數位科技的發展應為人類和地球提供公平的服務,並以數位科技補白那缺角SDG18。

2030年是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17 SDGs)的驗收日程,隨著時間靠近,世界各國正在準備進行期中評估;同時,社會大眾也很好奇到底COVID-19疫情以後的世界,會變成什麼樣?

儘管有許多不確定因素存在,但有一件事很肯定,我們的生活形式以及愈來愈多的經濟交易和政府事務將會轉移至網絡上

2015年全球193個國家承諾致力於實現17 SDGs(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通過制定將人類健康、繁榮、環境、平權連接起來的變革性永續發展綱領。這個全面性的永續綱領,對全球民眾來說至關重要。

不過,2020年初的肺炎疫情危機,卻大大凸顯出目前17 SDGs尚不完整。今日現有的17 SDGs尚未針對給予人類未來的嶄新定義的強大力量-「數位時代」(Digital Age),作出適當的回應與思考。

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 圖/翻攝undp.org

現況:數位落差加速社會風險與不確定性

數位時代正在重建舊有的社會結構,並且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和速度、鋪天蓋地推動著變革。幾十年前,哲學家兼新聞學者馬歇爾·麥克魯漢(Marshall McLuhan)提出格言:「人類創造工具,終而工具也創造了我們。」

確實,現今的數位科技正在重新界定閱讀、消費、投票以及人們彼此之間的互動方式。許多風險和不確定性也隨之出現,包括對個人權利、社會平等和民主的威脅,而這些風險和不確定性都被「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更加倍放大了。數位落差是指網路普及的程度,以及接近使用數位資訊或產品之機會與能力上的差異,導致貧富差距更大。

我們的倡議:SDG18-數位科技為人類和地球謀福祉

伴隨著巨大的危害風險,隨之而來的是偌大的機會。我們主張,可以善用數位時代更廣泛的影響力,來引導社會朝著共同的SDGs邁進,包括實現零碳排放和更平等的社會。

在數位時代,透過科技我們可以將權力去中心化,並且轉移給其他需要的利害關係人;同時,也可以將社會消費習慣轉向低碳足跡產品;更可以將社會思維從使用化石燃料轉向使用再生能源。

因此,我們需要一項針對數位時代的新永續發展目標-SDG18,以善加利用這一股強大的變革力量,造福人類和地球。

聯合國最近發布了加強全球數位協作指南路徑圖《Report of Secretary General Roadmap for Digital Cooperation》。聯合國希望這個框架,能夠為解決「數位治理落差」(Digital Governance Gap)提供指引,並為如何有效利用數位部門解決氣候危機和更廣泛的永續目標,奠定更深厚的基礎。

我們的行動:數位永續宣言與五項行動方案

日前企業、政府、公民團體與學術界,於2020年6月共同發表了一項聲明《數位時代永續發展蒙特婁宣言》(The Montereal Statement on Sustainability in the Digital Age),呼籲社會應認知到,因應氣候危機、建立全球永續發展、實現平等的數位未來,這些努力的方向原本就是彼此互相關聯在一起的議題。這篇宣言正為倡議SDG18奠定了基礎。

圖/CSRone

該篇宣言說明了聯合國近期的5項行動,以因應數位時代的嚴重風險,並利用其變革能力來建立氣候安定(climate-safe)、永續 (sustainable)且平等(equitable)的世界。這5項行動包括:

行動一、為數位時代建立新的社會契約,其中包含個人權利、正義與平等、包容性取得途徑(Inclusive access)和環境永續性

行動二、確保公開且透明的方式取得數據與知識,其對達成永續與平等至關重要

行動三、促進公私部門合作以開發及管理AI和其他技術,以支持永續性和公平性

行動四、提倡研究和創新,以引導數位轉型邁向永續與平等

行動五、針對特定溝通、參與和教育給予支持,以精進社會契約。

這項共同聲明最初是在2019年9月於加拿大蒙特利爾(Montreal)舉行的國際研討會上制定的,作為加拿大國際研究組織CIFAR的AI&Society系列的一部分。隨後,這項聲明被全球數位工作者與永續工作者分享、審查和修訂。

發表共同聲明的機構,也會在每年7月的聯合國高階政治論壇(High-Level Political Forum)齊聚一堂,探討為實現聯合國2030年SDGs的數位合作行動。

我們的願景:正確運用數位科技促進人類和平福祉

觸發我們認真啟動這些工作的初衷與目標是: 希望透過數位科技達成資訊民主化(Democratization of Information)、更廣泛的公民參與優化治理、以及更公平且更綠色的共享經濟。

原本這些初衷與目標,未曾被妥善地實踐,正是因為我們未曾預先設想數位革命應該以何種方式進行。

同時,我們也未預見到數位革命所帶來的新的商業模式、治理系統和通訊系統,帶來的大規模急遽變化;更沒有預見到這種大規模變化所引起的社會新嚴苛挑戰。

結果,我們現在生活在一個個人權利受到威脅、假訊息氾濫、低信任感且最終可能威脅民主的數位時代。

我們正處於前所未有的混亂之中,也正是嶄新的數位變革契機。能夠重新定義我們未來的最強大力量之一的要素,就是數位科技時代。因此我們必須將這股力量運用在人民、地球、繁榮、和平與合作關係上。

【有關作者】

本文作者Amy Luers是加拿大2012年成立的非營利組織「未來地球」(Future Earth)執行董事,她同時也是加拿大非營利組織「數位時代永續中心」(Sustainability in the Digital Age) 董事。她曾經是美國總統歐巴馬任職時期在白宮的氣候變遷與資訊的副董事,以及Google環境部門的資深經理。

本文轉載自《CSRone》(原文標題:SDGs的缺角:數位科技為人類和地球服務SDG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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