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成林火是人為...清明前後為林火高峰期 有6個縣市淺山已達危險等級
日前中央氣象署預測今年春雨偏少,加上中南部地區受天氣數日未有降雨,目前也已進入森林火災高風險期。根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的林火風險評估系統推估,台中市、南投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淺山地區林火風險明顯上升,部分區域推估資料已呈現警告等級至危險等級。
林業保育署表示,每年10月至翌年4月為森林火災好發時期,根據2021年至2025年統計資料,全台共發生220件森林火災,其中3、4月即占100件、約45%,而台灣歷年森林火災發生原因高達9成以上屬人為因素所造成,其中野外焚燒垃圾或農業廢棄物、掃墓焚燒冥紙、山區用火不慎、亂丟菸蒂等行為最易引發火災。
林業保育署指出,中央氣象署預測今年預測春季雨量偏少,加上山區環境較為乾燥,林業保育署也將針對高風險區域,運用災防告警細胞簡訊,提醒民眾謹慎用火,避免森林火災發生。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內未經許可不得引火,違者最高可罰60萬元;若放火燒毀森林,將面臨最高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擔賠償責任。民眾如發現森林火災主動通報,經查證屬實的檢舉案件,最高可獲10萬元獎金,最先通報火警者則亦可獲5000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