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育嬰留停2.0:請假能以日為單位 托盟肯定其彈性但直指仍有3項缺憾
勞動部4日發布「彈性育嬰留職停薪」新政策,托盟表示,家長未來能選擇以每次「1日」為單位,申請總計最多30天的育嬰留職停薪。這對於希望兼顧工作與照顧的家庭而言,無疑是更靈活的選擇,政策方向值得肯定,期待未來能再擴大「以日為單位」的總日數,超過30日。
托盟表示,上一次育嬰留職停薪的彈性化改革,是2021年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的,從原本「一次請6個月」,改為一次可以只申請「1個月」為單位。由於彈性化,晚近4年來育兒家長的申請率大增,尤其男性請領率不斷提高。可見育嬰留職停薪的彈性化改革,可同時創造育兒友善職場,也可刺激男性承擔更多照顧責任。
托盟表示,此次育嬰留停再彈性化至「以日為單位」,必定會引導育兒家庭改變請假行為。例如需要照顧病童的時候,過去只能請無薪事假,但未來會轉變為申請單日或數日的育嬰留停,以取得薪資補貼。同時,這套制度因為不會離開職場太久,也將有更多爸爸願意來申請,承擔突發的幼兒照顧需求。這對於職場友善和性別平等,都是正面效果,也是先進國家改善低生育率的前提條件。
托盟指出,這次的新政策仍有3項缺憾,包含育嬰留職停薪仍無法與part-time工作併用,所以無法支援部分工時、部分照顧的安排。政策適用年齡並未放寬,僅限孩子3歲前,對於孩子已上幼兒園或小學低年級、仍需照顧的家庭來說,支持還是不足。
托盟說,支持雇主的配套措施雖有必要,但對於申請彈性育嬰留停的家長,使其同事加班時數可以突破勞基法法定上限,恐造成同事對育兒者的反感與敵意,不利建構友善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