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避孕藥」藥局就能買?婦團呼籲轉為指示藥 維護女性身體與生育自主權
事後避孕藥是否可轉為指示藥爭論已久,衛福部於6日召開會議討論。對此,婦女救援基金會表達支持緊急事後避孕藥應轉為「指示藥」,提供需要民眾能在社區藥局購買,讓尚未準備或無意願懷孕的女性可進行緊急避孕,維護女性身體自主權與生育自主,以及減少被迫懷孕生下孩子可能遭受不當對待風險。
婦援會指出,依藥品分級規定處方藥必須由醫師診斷及處方才可由藥師調劑提供,緊急事後避孕藥就是屬於處方藥。指示藥就是不需要醫師處方,但須有醫師或藥師等依症狀評估及指示後才可購買,例如民眾可到藥局買頭痛藥、感冒藥、過敏藥等。
婦援會主張,緊急事後避孕藥應轉為指示藥,讓被強迫接受性行為,尚未準備或無意願懷孕的女性,可進行緊急避孕,維護女性身體自主
權與生育自主,也能減少懷孕後的可能身體風險,以及減少被迫懷孕生下孩子可能遭受不當對待風險。
婦援會說,緊急事後避孕藥是「避孕藥」,而不是墮胎藥,並未涉及胎兒生命,也不會損害未來的生育能力。緊急事後避孕藥是一種口服的賀爾蒙用藥,透過阻止或延遲排卵來防止懷孕,越早使用效果越好,藥物副作用並不常見,且較輕微,可能包括噁心和嘔吐、輕微不規則陰道出血和疲勞,通常無需進一步用藥即可緩解。
婦援會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應為女性提供緊急事後避孕藥,以確保在需要時能夠取得,並儘快服用。然而緊急事後避孕藥不應當做常規的避孕方法,如果有計畫避孕應採取其他避孕方式,目前已有許多國家將緊急事後避孕藥列為非處方用藥,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韓國等,日本也於2023年開始在社區藥局試行銷售非處方緊急避孕藥。
根據婦援會實務經驗發現,不管是違反意願進行性行為,或尚未準備或無意願懷孕的女性,因為怕社會責難、羞於啟口、擔心、害怕等因素,不是每個人都能前往醫院看診取得緊急事後避孕藥,若因為無法取得事後緊急避孕藥被迫懷孕,進而影響身體健康,只能選擇進行中止懷孕手術者,可能造成身心嚴重創傷。
婦女救援基金會支持緊急事後避孕藥應轉為「指示藥」,提供需要民眾能在社區藥局購買,讓專業藥事人員進行用藥指導及提供衛教資訊,也爭取服用緊急事後避孕藥的黃金時間,一方面能保護女性免於被迫或非預期懷孕的風險,保障女性身體自主權與生育自主權,另一方面減少懷孕後可能產生身體風險,以及減少被迫懷孕生下孩子可能遭受不當對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