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人英雄淪狗熊...王光祿案落幕後 原民狩獵權益仍無解
2013年,台東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高齡母親吃不慣市場豬肉,因此持獵槍上山獵捕長鬃山羊、山羌,遭警方查獲。後來檢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與《野保法》起訴。王光祿承認上述行為,但自認並沒有違法,因為狩獵文化本來就是原住民重要傳統。
王光祿後來被法院判決3年6個月定讞,引起原民團體抗議、聲援。在發監服刑前夕,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後來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2021年5月7日大法官會議宣告,《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要求原住民使用自製獵槍狩獵,合憲;但對自製獵槍的相關規範不足,違憲,其案件應由最高法院續審。
不過,釋憲結果並未為王光祿案解套,隨後蔡英文總統考量王光祿狩獵是為供罹病的家人食用,狩獵自用也為原住民傳統文化之範疇,為表達對原住民族傳統的尊重,促進族群主流化發展,於當年520宣布特赦王光祿,免除其刑。
王光祿雖免入獄,但罪名仍在,他堅持狩獵無罪,否則難以將文化傳承給下一代,長期協助他的法扶中心律師團也認為,應藉由上訴進一步釐清原住民族狩獵權。歷經3任檢察總長替王光祿提非常上訴,2024年3月14日,最高法院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王光祿無罪確定,漫長的11年訴訟之路終於畫下句點。
法令、「林先生」成原民傳統緊箍咒...誰還在乎山林永續?
獵人原是部落英雄,在現代社會卻成了犯罪狗熊,王光祿案即是原住民文化權與現代法令衝突碰撞下的典型案例。
「這個法怎麼想都很荒謬,一個多元族群的國家,卻完全不管你的生活文化是什麼,想像如果有一天,原住民反過來規範漢人不准燒香拜拜,或是要事先申請,也不准迓媽祖,漢人會不會反抗?」一名法律學者認為,這是文化衝突的問題,《野保法》根本已經牴觸《憲法》,制度失靈下也讓法律成了具文。
嚴格限制的結果,除了讓原住民狩獵轉為地下化,不僅文化傳承斷鏈,更導致山林從此失去原住民的守護。因為山林是國家的,原住民自然也不會在乎山林裡發生了什麼事,包括盜伐或濫捕等。
森林法與野保法猶如兩把利刃,徹底切斷原住民與山林的親密關係。族人與執法的林保署衝突不斷,原住民口中的「林先生」,指的不僅是林保署,更是邪惡的代名詞。
狩獵≠野蠻!社會成見衝擊原民文化傳承
除了法令剝奪狩獵權,另一方面,主流社會也欠缺對原住民文化的理解,多數人將狩獵與殘忍、野蠻畫上等號,質疑生活在現代社會為何還要吃野外獵捕的食物?也使得動保團體與原民團體多年對峙。還曾因此發生南投布農族舉辦射耳祭,為顧及「社會觀瞻」,讓族人背著無尾熊布偶取代獵物進行祭儀,畫面突兀。
因為喪失文化傳承的自主規制,自然產生脫序現象。鄒族學者出身的監委浦忠成就有深刻體悟,他曾在阿里山公路看到有部落年輕人沿途打飛鼠,他停下車詢問,對方振振有詞地說:「阿里山是我的土地,為什麼不能打?」
浦忠成當場要求看他的獵人證,「整個規矩都不對了。」他說,現在大家努力從神話、長輩的智慧中找回規範、恢復狩獵文化,「偏偏出了很多豬隊友」,但「這是因為過去狩獵被當成小偷,小偷會有好行為嗎?」
面對台灣黑熊568之死 林保署長林華慶:怪我們做得不夠多
也因狩獵文化長期遭到汙名化、見不得光,加上主流社會時有禁用金屬套索呼籲,讓布農族祖孫獵人發現使用山豬吊誤捕568(編註:編號568的台灣黑熊)時,當下產生「犯罪」的直覺連結,進而採取滅證的激烈手段。
568的死,看似是幾個陰錯陽差的偶然聚合,但仔細爬梳背後的脈絡,可以發現,這起悲劇是幾道「不理解」高牆下的必然結果。這當中有漢人對原住民狩獵文化的不理解、都會居民對山村居民生活需求的不理解,加上原住民對於政府的不信任及政策不理解,不知道也不相信誤捕黑熊,只須通報政府即可免責。
「當我想到這裡時,心情從原本的極端憤怒轉為深深的自責,我怪我們自己做得不夠多,跟多數部落欠缺互動與互信關係,宣導速度也太慢。」林華慶心境的轉折,對林保署後續推動黑熊保育工作產生了關鍵影響。
- 本文摘自:《未完的旅程:一隻台灣黑熊的人間啟示錄》
- 出版社:聯經出版
- 出版日期: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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