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電廠新燃氣機組環評初審過關 台電:承諾逐年減碳
面對減碳趨勢,也為達到以燃氣取代燃煤並減少空汙及碳排,環境部8月30日舉辦「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專案小組初審會議,本案在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擬定逐年空氣汙染物及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的規畫,以及要求承諾施工期間須有空汙減輕對策下,本案予以修正通過。
開發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表示,本計畫開發基地位於台中市龍井區的台中港電力專業區內,規畫設置4部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550萬瓩以下,加計抽水機房、行政營運生活設施、開關場區與其他附屬設施等用地,計畫面積約為34.3公頃。
根據立法院「中火以氣換煤」主決議, 為加速推動台中電廠新燃氣機組計畫及天然氣接收站計畫,台中電廠10部燃煤機組提前11年於2035年全部除役。
目前正在工程階段的燃氣一期計畫為新建2部燃氣複循環機組(氣1、氣2),並新建5座液化天然氣儲槽及相關附屬設施,燃煤1至4號機組於燃氣機組商轉後逐步轉為備用機組,經濟部也已宣布啟動拆除煤1、煤2機組的期程。
本次燃氣二期計畫將新建4部燃氣機組(氣3-氣6),並新建4座儲槽及相關附屬設施,燃煤3、4號機組將逐步拆除、燃煤5到10號機組則逐步轉為緊急備用電力設施。
現場登記發言的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研究員趙慧琳指出,中火一期和二期燃氣開發總計6部機組,裝置容量810萬瓩,比較原來10部燃煤機組的550萬瓩擴張了約260萬瓩,然而7大工業國因應全球抗暖化提出原則,增加多少天然氣裝置容量的同時也必須等量汰除煤電,中火二期燃氣開發計畫是否有燃氣過度擴張的疑慮?
開發單位表示,台中電廠機組調度後,各年度全廠排放量皆可符合一期計畫承諾值,全廠排放量不增加,本次4部機組商轉後,全廠排放量較一期承諾減少約41%。然而環評委員指出,老舊機組會面對汰舊換新和停止使用,也就是排放量許可會被終止,但為何第一期全廠排放量的計畫承諾值在第二期還可以一直延續下去,這樣並不合理。
台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出席本次審查時嚴正要求,溫室氣體或空氣汙染量必須逐年減量,這是台電一定要做到的承諾。
本次審查再經過2個多小時討論後,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補充說明既有燃煤機組、一期與二期燃氣機組等的運作情境,依新舊機組更新汰換期程時序說明各階段各項空汙排放量,並應有逐年空氣汙染物及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的規畫,以及施工期間二氧化氮合成量大之情況下的研擬減輕措施,本案予以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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