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清法修法未完 環署擬提睽違10年「廢再兩法合一」新法
環保署長張子敬3月2日表示,今年將提出新修法,《廢棄物清理法》併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一起修,是規模較大的「廢再兩法合一」新法。「廢再兩法合一」自2005年討論以來,18年都無法通過,若今年推動順利,將是睽違10年再次提出官方版草案。
張子敬昨至立法院備詢,進一步說明「廢再兩法合一」的修法方向,新法將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權責回歸環保署,鬆綁再利用許可制度,讓資源循環更順暢。環保署上半年就會開始蒐集意見,最快下半年正式提出草案。
睽違10多年 環署提廢清法、資再法「兩法合一」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日聯席審查環境部組織法草案,朝野立委都關心廢棄物議題。民進黨立委黃秀芳表示,近年許多社區、民間機構培育黑水虻分解廚餘,黑水虻是一種腐食性昆蟲,糞便可再利用為肥料,成蟲可作為養殖漁業飼料。然而廚餘去化須環保署核發執照,飼料、肥料再利用管理權責則在農委會,若有設廠則要向經濟部登記,可說是阻礙重重。
張子敬回應,環保署正在規劃整合《廢清法》、《資再法》「兩法合一」,再利用許可制度將鬆綁,只要確保再利用產品具有經濟價值、流向清楚、不會被隨意棄置,就可以簡化流程放行,解決黑水虻、半導體廢酸液再利用等權責複雜的問題。
「廢再兩法合一」的討論已有18年。《廢清法》、《資再法》分別於1974、2003年推出,為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環保署最早在2005年提出兩法合一的《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2013年行政院首次核定,但遭立委批評只是「兩個湊湊ㄟ(草草硬湊)」。2016年,時任副署長張子敬表示署內打算「整個改過」,後續則無下文。
張子敬昨首次確認復出「廢再兩法合一」修法方向,若推動順利,將是官方版本睽違10年再送入立院。
廢清法修正延宕 再推兩法合一 環團憂拖延戰術
現行《廢清法》有77條,去(2022)年下半年環保署才啟動修法,修正超過半數的條文,被認為是立法以來最大規模修正。當時曾有立委提出,廢清法應與資再法一起修,去年6月環保團體也提出民間版本的《資源永續管理法》草案,呼籲一併審議。而面對建議,張子敬僅表示,署內人力只夠修正廢清法。原訂去年7月預告的修正草案,至今也無下文。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受訪表示,環署去年就該提出的《廢清法》修正草案延宕許久,現在又要推更龐雜的兩法合一版本,「我們害怕是在拖延必要的修法」。
環保署廢管處處長、資源循環辦公室主任賴瑩瑩則說,去年《廢清法》修法收到許多民間意見,再加上有組織改造、人力擴充規劃,環保署決定擴大修法,朝兩法合一訂出新法。
根據組織法草案,環境部未來下設「資源循環署」,有望成為跨部會整合角色。不過立委林淑芬質疑,資源循環署規劃員額111名,下分四組,每組平均20多人,全台事業廢棄物產源多達3萬家,清除、再利用機構、再利用產品使用者約1萬家,管理量能是否充足,「你們說會管得比經濟部好,我也希望如此,可是有辦法嗎?」
彌補「斷點」 新法將廢棄物再利用權責回歸環保署
賴瑩瑩補充,現行《廢清法》針對事業廢棄物循環使用,規定由各部會核發許可、追蹤流向,申請新研發的再利用技術通常得花上一年多時間,且許多可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法規上難被視為資源,容易降低資源循環意願,形成「資源循環的斷點」。她表示,修法後兩年內,各部會將不再管理廢棄物再利用,只扮演輔導角色,權責統一回歸環保署。
賴瑩瑩也說,在生活面,「兩法合一」將強化產品的源頭管理。未來將指定特定商品必須符合綠色設計,例如食品包裝須採單一材質,或電子產品須容易維修。
謝和霖則認為,既然「兩法合一」,法規內容也應更完善,並與民間版《資源永續管理法》一併考量,彌補兩法之間的漏洞,不能只是硬湊。
謝和霖指出,民間所提《資源永續管理法》與官方版架構相似,但魔鬼藏在細節裡,例如有些東西雖然能再利用,但只能一次性填海、填地,並非「循環再利用」,若缺乏源頭減量措施,反而是持續消耗資源。
本文授權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原文為:廢清法修法未完 環署擬提睽違10年「廢再兩法合一」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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