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泡殼包裝納應回收 明年5月上路 業者憂回收標誌來不及印
塑膠襯墊、泡殼常見於包裝盒內防撞、分隔使用,這些塑膠薄片目前難以回收分類,最終僅能堆置或焚化。環保署去年提出相關修正預告,2月21日舉辦草案公聽會,針對塑膠襯墊、泡殼納入應回收項目,生產及輸入業者自明(2024)年5月起必須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並於商品標明回收標誌。業者普遍表示認同應負起回收責任,但認為一年緩衝期過短,回收標誌根本來不及印上去,外商也表示來不及跟總部溝通,建議延長緩衝期為1.5~2年。
塑膠泡殼、襯墊明年5月須回收 緩衝期一年
生活用品、電子產品、藥妝、五金、文具、玩具等包裝盒常使用塑膠泡殼、塑膠襯墊來緩衝、分隔商品。在垃圾分類時,民眾常將此類塑膠和「塑膠平板容器」(如塑膠碗、蓋、托盤)混在一起丟。然而,為了塑膠再利用品質穩定,回收業者仍會將塑膠平板容器與泡殼、襯墊分開處理,前者再細分為不同材質,後者無法分類,只能堆置或焚化,失去再利用機會。
為加強塑膠垃圾去化,環保署去年12月預告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將「塑膠襯墊」及「塑膠泡殼」納入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與塑膠平板容器合稱「平板包材」。
未來製造、輸入塑膠襯墊、泡殼,業者必須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也要標明三角回收辨識碼、方形回收標誌。環保署預計今(2023)年5月發布公告,並保留一年緩衝期,明(2024)年5月正式實施。
據環保署推估,國內每年約有3.4萬公噸塑膠薄片用量,目前國內製造業者超過100家,國外輸入業者約有5萬家。未來僅針對繳費金額達1200元、共約5000家業者收取費用,其生產的塑膠泡殼、襯墊佔總量約99%。
外商憂存貨問題 回收標誌來不及印
業者普遍認同政策方向,願意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但多表示緩衝期過短,回收標誌根本來不及標上,建議緩衝期延長為1.5~2年。有化妝品業者就指出,環保署5月公告草案,標誌規範9月才推出,卻要業者明年5月就符合規定,消耗庫存時間根本不夠,批評環保署「號稱給一年緩衝時間,自己卻吃掉五個月」。
宜家家居銷售部產品合規經理劉穎荷則指出,宜家家居全球總部已有訂定逐年包裝禁塑規劃,都是由專業包裝工程師、各國供應鏈廠商協調出來的時程,環保署規劃太過倉促,國外總部很難短時間因應台灣政策調整、增加標示。
對於來不及加刻或印刷回收標誌的商品,環保署也允許貼上回收標籤。對此劉穎荷認為,「貼標」是增加不必要人力。台灣好市多法規事務經理莊人樺則指出,貼標成本一張約3~4元,以基管會估計5萬家進口商來計,每項貨物進口成本將增加150~200萬元,再考量全體進口商進貨量及通貨膨脹情勢,恐怕引起物價上漲。
納入藥品泡殼? 業者質疑鋁、塑分離技術未成熟
嬌生公司代表另指出,藥品泡殼可能殘留藥粒,有污染風險,又常是塑膠和鋁箔混合材質,質疑回收業者尚未有成熟處理技術,建議先排除公告應回收項目。
回收基管會第三組組長連奕偉表示,若只因含有鋁箔就排除,可能使業者改用混合材質來規避。但他也坦言,目前確實缺乏有能力處理鋁箔及塑膠貼合材質的國內業者,而回收基金的用意即是為此類廢棄物找到妥善的處理技術,目前也已尋覓到合作的研發單位。
本文授權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原文為:塑膠泡殼包裝納應回收 明年5月上路 業者憂回收標誌來不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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