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藏私!-Impact Hub Taipei如何聚攏「影響力」
2015年8月1日,Impact Hub Taipei在台灣正式落地生根。五年來我們藉由老屋改造,提供社會企業、非營利組織與新創團隊一個舒適的工作空間,也透過社群活動,打造共好共創的影響力社群。再者,我們與大型企業及基金會的合作,開創一個又一個社會創新孵化與加速計畫,陪伴並培力許多社會創新組織,提升其策略性成長思維,而也因為有政府的政策引導,讓社會創新孵化在生態系中享受相對應的資源與扶助。
上述提及案例,其能夠開花結果的因素,不外乎是從第一部門(政府)、第二部門(民間企業)到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們)積極地參與。尤其以2018年,我們成功取得「台北NPO聚落(NPO Hub Taipei)」六年經營權後,為社會創新領域中,「公部門+私部門+社區(居民)+學校」的協力做了一個很好的示範。
也因此,這棟NPO聚落不僅聚集台灣社會創新的正向能量,成為市政府(業主)、民間企業、跨國企業、NPO以及社會企業共同合作的典範,更分別於2019年與2020年,獲得了「台北老屋新生大獎-經營特別獎」以及「金點設計獎標章(整合設計類)」。
然而在社會創新抑或是社會企業領域,如何達成公私部門夥伴協力(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如何與不同的利害關係人共同合作,我們也是經由嘗試、開發與實驗,慢慢摸索出箇中道理。
我們不藏私分享,將分為三篇來探討。前兩篇是透過Impact Hub Taipei過往的實際案例來分析,其能開花結果的因素,最後一篇則是反思過程中我們學習到了什麼?以及未來的挑戰。
公益、愛心 不再是吸引大眾關鍵字
首先,是品牌/全球品牌(Brand / Global Brand)以Impact Hub為例,我們是一個全球「品牌」,在世界主要城市中擁有實體空間、影響力社群、孵化計畫與企業影響力專案,同時各地的Impact Hub,也積極參與各地社會創新政策的制定,擁有在永續發展領域的話語權。因此當提到社會創新空間或是社會創新孵化時,很多在這個領域的業界夥伴,都會提到「Impact Hub」。
要強調的是,在品牌的建立與維護前,首先是建立在組織的核心能力,以及能否持續提供優質的產品與服務,然而有很多的社會創新組織,都抱持著一個想法,「我這個這麼好的產品或服務一定會得到市場的認可」,但合作夥伴(消費者)比我們想像中的還要複雜,尤其在資訊發達的時代,好的產品或服務早就已是基本的標配,合作夥伴對於「品牌」的忠誠與黏著度不高,因此社會創新組織,不能再用販售公益、愛心或這是對社會有益的關鍵字獲得大眾注意。
公私協力 成就SDGs夥伴關係
第二,社會文化資本的有效鏈結(Linkage to Similar Socio-cultural Context)。2014年與2018年,行政院先後推出《社會企業行動方案》與《社會創新行動方案》,開啟了台灣大眾,對於結合公益與商業新解決方案的探討,在政策的推波助瀾下,我們可以看見許多新型態的創業模式,不再僅追求利潤,反而是以解決社會問題,追求社會共好的基礎下,開創出一個個令人驚嘆的社會創新模式。
Impact Hub Taipei認為,民間能夠有與政府政策快速的回應,其實是建立在台灣的自由民主的體制。在不妨害社會共有利益的前提下,大家對於各種社會現狀提出批判,爾後甚至是實際發起各種行動去改變現狀,這樣的公民力量,更加促成了社會創新的發展,而政府、民間組織與社會群體的對話,讓許多原本盤根錯節的問題,有了一次次公私部門協力的嘗試。
另外,在教育政策的改變下,鼓勵學生們對於現狀產生自發行動,並透過同儕間、甚至是與不同利害關係人間的互動溝通,產生出一個個共好的行動。許多校園內的永續行動因應而生,進而遍地開花,有些甚至在離開校園後,轉變成具有市場前景的社會企業產品與服務。
近年來唐鳳政委力推的社會數位創新、開放政府,以及因應而生的總統盃黑客松,就證明了在這樣社會文化資本的脈絡下,體制內外的參與,能夠達成公私部門的協力,甚至是這樣的協力的影響力,擴及到了其他國家。這不僅呼應了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中,第17個目標「促進目標的全球夥伴關係」,更可以證明社會創新組織是「Taiwan Can Help」的國家隊!
延伸閱讀
>>Impact hub Taipei:善用科技與網路,加溫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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