鯊魚越來越小?錘頭鯊會列下一個禁捕名單?跟著專家徐華遜逛漁港找答案
來到台東成功漁港,地上放了一排又一排漁獲,漁民分工合作,有的在秤重、貼上價錢重量紙條;有的在割鰭、割頭、割內臟;有店家拿起軟水管,沖刷地上的黏液、血跡。
有漁船靠岸了。漁民從甲板上拉出一條又一條俗稱水鯊的大青鯊上岸,牠們的皮膚滑滑亮亮,眼睛清澈發光。突然有民眾輕呼,原來這時有一大條紅肉ㄚ髻鮫要上岸,擁有廣闊視野優勢的牠,顯然沒能逃過一劫。「啪啪」、「啪啪」,另外有兩條身長只有前臂大的小錘頭鯊也被堆疊起來,等待下一輪秤重、切割、運送。這些海中頂級掠食者,已不再掙扎。
在國外,混獲或割鰭捨肉的鯊魚捕撈,稱為「Wasteful shark killing」(浪費的鯊魚屠殺)。但在台灣,漁業署稱鯊魚是「全魚利用」——小吃店的鯊魚煙、沒有標明來源及成分的魚漿製品、魚肝油等,處處都有鯊魚蹤影。
研究鯊魚資源及保育20多年的專家徐華遜博士,帶著學生及《環境資訊中心》記者,一邊觀察、一邊講解台灣鯊魚資源,因為他相信,只要親眼目睹過,就能種下、滋長保育的苗。
錘頭鯊納入禁捕討論 禁捕需要過渡期
農業部今(2025)年3月初預告沿近海域將禁捕花鯊、黑鯊、蝠鱝科,並將於2026年元旦實施,連同此前的大白鯊、象鮫、巨口鯊,台灣現在有6種鯊魚禁捕。
記者今年初跟著徐華遜走訪成功漁港時,他曾透露錘頭鯊也將成為台灣禁捕物種之一。但並沒有納入這一波禁捕名單中。
台灣漁獲中主要會出現三種錘頭鯊,包括八鰭雙髻鯊(Great Hammerhead Shark)、ㄚ髻鮫(Smooth Hammerhead Shark)、紅肉ㄚ髻鮫(Scalloped Hammerhead Shark)。
其中,徐華遜稱八鰭雙髻鯊已經「抓得非常非常少」,可能每年不到10條,漁業署與漁會、學者、相關團體在去(2024)年11月底「沿近海軟骨魚類管理措施研商會議」中,同意八鰭雙髻鯊列入禁捕,「它對漁民幾乎沒什麼影響」。另外兩種則因為東、西海岸抓到的體型不一樣,使用漁法也不一,還要進一步思考用什麼方法比較好管理。
不過,上述3款錘頭鯊在大西洋均為禁捕物種。漁業署回覆《環境資訊中心》稱,錘頭鯊在國內外皆備受關注,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已將其列入「附錄II」,意即沒有立即的滅絕危機,但需要管制交易情況以避免影響其存續的物種。漁業署稱錘頭鯊的進出口貿易將遵守公約規範,並已請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增列該物種之進出口號列,規劃於本年度進行沿近海域雙髻鯊科物種資源調查及評估,依調查結果評估訂定管理規範。
徐華遜一直強調,禁捕對漁民的衝擊越小越好,假設要執行,或許先從總量管制開始,一旦發現超出限制,漁民可以把鯊魚拉到船邊,割斷釣線,將鯊魚放回大海。另外是漁法的考量,例如沿近岸的拖網、流刺網限制等。
實行禁捕政策從來不易,徐華遜稱漁民需要過渡期,非馬上就能達成。他以鯨鯊為例,資源調查是從2001年開始,限捕配額則從2002年每年80條逐漸減至2007年30條,且2006年起禁止捕撈總長度小於4公尺的鯨鯊及禁止使用魚叉。直至2008年,鯨鯊捕撈和產品貿易才被全面禁止,「完全保育起來,中間經過8年時間」。
在這漫長的保育路上,徐華遜有時會跟漁民說,菲律賓在90年代已開始鯊魚保育的改革,當時菲律賓收入比台灣還要低,但人家還可以保育起來,台灣漁民「就會有反省」。
鯊魚是漁民收入一部分 但值多少錢?
徐華遜稱,台灣沿近海域鯊魚「大部分都是bycatch(混獲)」,鯊魚肉售價雖不高,但也是漁獲的一部分,「牠還是(有)價錢」,1公斤十塊錢,50公斤就能賺500塊。另外漁民也有捕撈的作業考量——每天出海撒一次網,並不會因為要把幾條鯊魚丟回海裡,就願意花時間和力氣來回撤網。「如果今天抓魚很少,這個(鯊魚)就是收入的一部分;而如果今天抓很多,他也沒有時間去管這東西,會先處理重要的魚獲。」被剩下的鯊魚,當然可能死掉。
鯊魚最值錢的是魚鰭,通常經國內加工後做為「魚翅」供餐館及貿易使用;魚翅主要出口到新加坡,其次是中國及香港,鯊魚肉則主要外銷至南美國家及韓國。
IUCN去(2024)年底發表了一份久違20年的鯊魚、鰩魚、銀鮫現況報告(The global status of sharks, rays and chimaeras),台灣部分由徐華遜及兩名研究人員共同撰寫。報告稱,漁業署2006年公告首個「鯊魚國家行動計畫」(NPOA-Sharks)及「保育與管理鯊魚之國際行動計畫」(IPOA-Sharks)。之後又於2012年制定第二個NPOA-Sharks,但至今尚未實施。
徐華遜亦指出,台灣東、西部棲地類型和捕撈方法存在明顯差異,了解兩岸水域常見物種的棲地利用情況,對制定進一步管理政策至關重要。此外,物種的生物學和生態學研究仍然缺乏,有必要利用分子技術針對部分群體進行物種鑑定。且對鯊魚、鰩魚及其產品(尤其是底棲和深海物種)中重金屬和污染物累積的研究也不足。
他進一步說明,關於鯊魚、鰩魚和銀鮫的棲地、物種、漁業、貿易和利用方式多樣且複雜,為牠們劃定一個大型海洋保護區(MPA) 十分困難。他建議可以先針對重點物種和群體進行管理及保護,比如限制捕撈尺寸、漁具及總允許捕撈量,並要求捕撈完整樣本(禁止海上割鰭)、劃定區域海洋保護區等,亦須要求更完善的捕撈報告或登陸報告。此外,必須審查和更新NPOA和IPOA。
漁業署則稱,該署有訂定「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來杜絕割鰭棄身之情況,同時配合國際漁業管理組織鯊魚管理措施,亦有依資源評估狀況滾動修正相關管理及管制措施,以達鯊魚資源永續利用,強調禁捕為最終非必要的管理手段。
喜歡潛水的學生 不會想研究死的東西
事實上,徐華遜也非主張要全面禁捕鯊魚。「吃我也不會反對,我就是覺得它可以利用,但是要永續的利用。」
他從小喜歡海洋,20年多前才剛進入這研究領域,跑去讀海洋大學漁業系,出海實習1個月,學習使用延繩釣,也曾從台灣航行到日本,「是很難得的經驗」。早期漁業系著重教導學生「怎麼抓魚比較有效率」、「哪邊可以抓到魚」;後來多了研究魚獲的環境影響、資源生態管理等。
徐華遜在農業部水產試驗所沿近海漁業生物研究中心擔任研究助理,也是國立中山大學海洋生態與保育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在研究路上,他觀察到近20年鯊魚整體魚獲量一直下降,「漁民自己也知道(鯊魚)越來越少、越來越小。」
徐華遜的研究資料很多來自於漁民,要花很多時間建立互信關係,「要耐心聽他們的聊天,當然他們的經驗有時不一定對。」例如漁民可能只記得他抓魚最多的那次,但實際情況還是要自己去觀察和過濾。
此外,研究的人力長期短缺。漁市場的血腥味加上濕滑骯髒,環境並非很理想,而且台灣跟海洋生態相關的科系或研究所本就不多,學生畢業後做漁業資源與保育工作不只「可能沒辦法賺錢」,更要常於本島、離島東奔西走,很難吸引新人投入。
人力以外,最重要的還是經費。「漁業署的錢比較少,要管的事情太多。海保署經費比較充裕,可以做比較多調查。」
但徐華遜仍對鯊魚保育的前景有信心。他覺得這一代學生接觸海洋的機會比以前多,「有些喜歡潛水的,他們也不會想要研究死的東西」,也希望台灣有更多海洋深度旅遊,例如出海潛水看軟骨魚類,漁民也就有了轉型方向。
「我當然希望(鯊魚)不是只在漁市場看到,也不是只在水族館看到,是在海裡能真的看到。因為看到,你才會有感覺。」他說。
本文授權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原文標題:鯊魚越來越小?錘頭鯊會列下一個禁捕名單? 跟著專家徐華遜逛漁港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