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與公平差在哪?為什麼「天生正義」的我們,無法對社會公正達成一致?
嬰兒的認知中有「公正」這個概念嗎?或許有人認為,我們怎麼可能會知道那種事。不過,出生不久後的嬰兒會長時間注視有興趣的事物,對沒興趣的事物馬上就移開視線的情形,引起了發展心理學者的注意。
當嬰兒出生約超過6個月以上時,有些嬰兒會開始把手伸向娃娃等玩具。假使能利用這一點設計出巧妙的實驗,便可以知道嬰兒在「想什麼」。
16個月大嬰兒就懂分辨「公不公平」?揭開人類正義感起源
美國發展心理學者保羅.布倫(Paul Bloom),讓出生10個月與1歲4個月的嬰兒們觀看了一齣玩偶劇:內容是獅子和熊分配彩色盤子給驢和牛。獅子各分配了一只盤子給驢和牛,但熊卻把兩只盤子都給了驢,什麼都沒給牛。
在那之後,實驗人員再度展示獅子和熊的玩偶給嬰兒們看時,雖然10個月大的嬰兒反應不明顯,不過1歲4個月的嬰兒,卻偏愛平等分配盤子的獅子。
在別項實驗中,則是讓1歲7個月的嬰兒看了一幕場景:大人叮囑正在玩玩具的兩個小朋友,「要把玩具收拾好」。當兩個小朋友一起收好了玩具時,嬰兒預期他們倆稍後會得到平等的獎勵(當實驗者沒有這麼做的時候,嬰兒注視實驗者的時間比較長)。
不過,要是只有一個小朋友在收拾、另一個卻偷懶繼續玩,此時實驗者又平等分配獎勵給他們倆;在這種情況下,嬰兒注視實驗者的時間會比較長。這大概是嬰兒感覺到分配不公正的緣故吧。
寫在基因裡!人人與生俱來的2種正義感
從這些實驗中可瞭解到,人類似乎在進入社會化的學習以前,平等和公平之類的「正義」,就已經事先內建在我們的大腦程式中。話雖如此,但因為黑猩猩也有「公正」的感受(在相同條件下,當對方拿到的獎勵是蘋果,自己卻是小黃瓜,後者便會激烈抗議),所以這絕對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我們每個人與生俱來都有正義的感覺(經由演化獲得),這種感覺大致上可歸納為以下2種:
1.條件相同時,會偏好平等。
2.條件相同加上努力(投入的資源)不同,則會偏好公平。
一般認為,自由主義派偏好平等、保守派偏好公平,但這並不正確。追求齊頭式的結果平等(「各盡所能、各取所需」出自:卡爾‧馬克思)是共產主義的理想,可是卻產生出許多人類史上的悲劇,例如:前蘇聯的集中營社會、毛澤東的大躍進政策,皆據傳餓死數千萬人、柬埔寨波布(Pol Pot)政權的大屠殺等。一些正派人士,大概早就不再追求這種躁進式的平等主義了吧。
「平等」和「公平」差在哪裡?齊頭式平等不是真公平
當今無論是保守派還是自由主義派,雙方都把公平當作社會正義的標準予以重視。倘若如此,為何兩派還會激烈地對立呢?
有一張插圖,經常為人拿來說明平等(EQUALITY)和公平(EQUITY),內容是身高不同的3個孩子,隔著圍牆正在看棒球比賽。
在條件為「平等」(EQUALITY)之下,3個孩子都站在同一個高度的木箱上。身高最高和第二高的孩子,他們的頭都高過圍牆看得到比賽。不過身高最矮的孩子,頭沒有高過圍牆,所以什麼都看不到。
相對地,在條件為「公平」(EQUITY)之下,分別為每個孩子準備了高度不同配合身高的木箱,於是3個孩子都能夠「平等地」看到比賽。如此一來,便同時達到公平與平等,並且實現了「公正」。
大概每個人都會同意,這種作法在感覺上有符合正義吧。不過,故事還沒說完。
自由派和保守派都說自己最重視「公平」 為何還是吵不出共識?
在美國的種族問題上,自由主義派的立場是:「因為奴隸制的負面歷史之故,黑人仍然背負著巨大的阻礙」。於此一立場下,大概如同「公平」(EQUITY)一圖所示,提供給黑人(身高最矮的孩子)高度較高的木箱,然後什麼都不給白人(身高最高的孩子),才算是「公正」吧。
然而保守派則向來認為,經過1960年代的公民權運動與法律改革之後,明顯的歧視已然消失,美國社會實現了種族平等。假使運用上圖說明,就是3個孩子的身高應該都是一樣(或者幾近保持原樣)。
儘管如此,要是木箱只給一個孩子,其他兩個孩子就會處於不利的情況。顯而易見的例子是,隨著川普當上美國總統,高中畢業或輟學等「低學歷」的白人勞工階級,便因此認知到在大學入學考和公務人員的聘僱上,優待有色人種(黑人)的「平權法案」,其實是對自己的「逆向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
法律制度是否平等,可以客觀地進行討論(例如:不承認同性婚姻,是因為沒有平等對待異性戀者和同性戀者)。然而,縱使法律方面平等,但只要一談到其中還有(看不見的)結構上的歧視,便很難形成人人都能理解的共識。
不管是自由主義派抑或保守派,人們眼中本來就只會看到自己想看的東西。所以即使為公正下了定義,很遺憾地,依舊沒有任何一項現實問題能得到解決。
- 本文摘自:《被出征的世界:炎上、正義魔人、群眾狂熱、取消文化,看「社會正義」如何顛覆我們的世界!》
- 出版社:大旗出版
- 出版日期: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