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孩子是無辜的!「家事調解制度」看見孩子的需求
每年11月20日為世界兒童人權日,而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今舉辦記者會指出,持續關心持成長中孩子的需要和環境,並透過家事調解制度,減少家事案件訟源,並讓離婚父母看見子女的需求。
少家廳長謝靜慧指出,司法院2019年開始推動「以子女為本位」的精進法院家事調解計畫,據統計,去年家事調解成立率、疏減訟源率,相較於2018年度,分別提升11.29%、5.04%。
她說,家事法庭的社會功能不是作出裁判,而是促進父母除了本身離婚權益外,更要重視子女,看見、聽見孩子真實的需求,司法院也邀請處理家事案件的律師參加分區座談會,目標是希望律師協助法院促使離婚父母合作、對話,若律師無法和法院協力,很有可能產生拐帶子女等憾事發生,或產生孩子忠誠問題等,對子女成長有不利影響。
謝靜慧表示,憲法法庭作出111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並非勉強小孩表意,而是點出如何運用專家評估孩子表意,讓未成年子女的聲音被法院聽見,進而做出明智的決定,明年度精進家事調解計畫,也會以維護兒少表意權為目標。
另外,關於少年司法新制,謝靜慧表示,明年7月1日開始少年若有施用第三、四級毒品,將由各地方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先行輔導,司法院也已與行政院完成相關授權辦法,充實所需專業人力及資源,下月將舉辦兩院少年事件政策協商平台會議,討論新制與處理少年保護輔導的資源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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