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2週年...被批電子煙取締不力 施行2年罰款不到千人
菸害防制法新法於2023年3月22日起施行,重點為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20歲等,但上路2年來電子煙吸食人數不減反增,因吸食電子煙遭罰的個案不到千人,民團批行政怠惰。
新法納管加熱菸,期間共11家加熱菸業者提出審查,6家進入實質審查,其中1家將於4月審查期滿,通過後必須符合包裝、標示等申請條件規範,預估1、2個月後就能公開販售。
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之後,中央與地方加強查處電子煙等類菸品,並予以重罰。
自2023年3月22日至今年2月28日,實體稽查及網路稽查共計62萬餘家件次,開立處分書計4965件,其中電子煙697件、加熱菸3004件、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1113件、網路電商及社群等22家平台業者151件,共計裁罰4.2億元。
對於取締稽查成效,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認為仍有極大的改善空間,雖全面禁止電子煙,但網路社群的電子煙廣告與販賣行為猖獗,讓不少年輕人誤信「電子煙吸的是維他命、果汁、糖漿」,而透過社群、LINE群組採購煙油,甚至變成賣家與中盤商。
林清麗指出,政府明文禁止電子煙,且有處罰機制,使用這類菸品者處2000至1萬元罰鍰,但相關單位卻怠忽職守,以致滿街可見吸食電子煙者,連在車站、百貨公司等附近公共場域均可看到違法使用的民眾,吸食比率恐已超過紙菸。
林清麗表示,電子煙使用人數愈來愈多,且公然吸食,關鍵在於各縣市衛生局查緝人力有限,且依現行規定,檢舉者需提供舉證、錄影等違規證明,有相當難度。
在4965件處分書中,並無一家菸商受罰,林清麗表示,政府明知道源頭,卻放任不管,以致執法完全無作為,「只敢抓小老百姓,卻不敢重罰菸商」,只要做好溯源確實取締,眾多抽菸民眾就不敢心存僥倖。
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表示,3月4日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針對電子煙及未經核准上市的加熱菸,新增「沒入銷毀」規定,加強網路平台監管,另要求各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查處使用者、提供者、販賣者、廣告平台業者等。
林清麗表示,肯定政府主動修法,但建議加強追溯製造與輸入源頭,嚴格依法取締。對於販售廣告的網路平台,應該立即開罰,還可直接封鎖,以增加查緝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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