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專法卡關?草案預告期滿 衛福部收到4423則留言、正反意見都有
衛福部去年底預告「檳榔健康危害防治法」草案,禁止未成年人及孕婦嚼食檳榔,且各級學校、醫事機構、遊覽車等處為禁檳場所。草案預告至17日期滿,衛福部口腔健康司表示,收到4423則留言、逾百封信件,正反意見皆有,以「建議暫緩推動」居多,包括遊覽車司機反對遊覽車禁嚼檳榔等,將整理意見後,邀請正、反意見代表及檳榔業者開會討論,尋求共識。
衛福部統計,民國107年起,每年超過8000人罹患口腔癌,逾3000人因口腔癌死亡,檳榔為我國民眾罹患口腔癌的主因;檳榔也為國際癌症研究總署證實的第一類致癌物,不含任何添加物的檳榔子也會致癌。
衛福部預告「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考量有嚼用檳榔習慣的孕婦,可能增加2至3倍早產和流產機率,檳榔鹼也會影響胎兒發育,導致新生兒體重輕、體型小,不僅規定未成年人禁止嚼用檳榔,孕婦也是禁用對象。違法提供者最高恐處25萬元罰鍰,但基於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祭儀活動所需的提供檳榔行為,不在此限。
該草案也對禁嚼檳榔場所明確規範,包含各級學校、托嬰中心、醫事機構、長照機構、圖書館、美術館、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等,並規定在禁嚼場所嚼用者,最高開罰1萬元,並應接受戒檳教育,無正當理由未接受戒檳教育者,可再罰最高5萬元罰鍰。
衛福部口腔健康司司長張雍敏說,草案預告60天期間,收到4000多則及上百封信件的正反意見,支持者多贊成立法,特別是贊成孕婦及未成年禁止嚼用,降低健康危害,但也認為基於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祭儀活動所需的提供檳榔行為,認為原住民不應排除,應予以修正。
另反對意見則有遊覽車駕駛來信認為,開車時吃檳榔可以提神,但草案禁止在遊覽車上吃檳榔,這不合理,不應該限制;另有販售業者認為,未來立法通過後,販售業者須登錄才能販售,但許多販售業者的販售地點是在鐵皮屋等地方,實務執行上有其困難等。
張雍敏說,草案明定在禁嚼場所嚼用檳榔者,最高開罰1萬元罰鍰,並應接受戒檳教育,無正當理由未接受戒檳教育者,可再罰最高5萬元罰鍰,也有人認為,罰鍰金額過高,但也有人認為太低等。
張雍敏指出,將在整理正反意見後,再研擬立法方向,並邀請正、反意見的代表及檳榔業者舉行會議進行討論,而何時召開專家會議及立法上路時間,目前都沒有時間表,因「檳榔健康危害防治法」立法是為促進國人健康,減少健康危害,絕不是禁止產業,一定會努力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