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病主法「醫院不救我」?醫生用唱的說分明
病人自主權利法己於今年1月上路,部立屏東醫院推動至今已有10案簽署,但還是有很多民眾以為簽署之後「以後醫生就不救我了」,屏醫內科部長黃炯棠昨(13)結合衛教舉辦溫馨情人節音樂會,比照電台模式,希望民眾在輕鬆心情下思考自主權利法,為自己的生命做選擇。
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今年1月6日正式上路,屏東醫院並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不過據內科部長黃炯棠觀察,還是有不少民眾對法案並不了解,有人以為和安寧緩和條例差不多,也有人以為病主法簽署後,以後醫師是不是就不救了?
黃炯棠表示,安寧緩和條例適用於末期病人,但有很多非癌症病人,醫師也難以認定末期而善終不易,病人自主法擴大末期病人,在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不可逆昏迷、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痛苦難忍的疾病,都有此法可以保障善終權。
另外簽屬此法後,如果發生意外或臨時急病,醫師還是會盡力救治,必須有兩位醫師認定你發生了不可逆的昏迷,加上兩次緩和團隊會診確認後,才會執行病主法文件。
黃炯棠是6年級生,他說要和民眾講這些,有些人覺得太嚴肅,難以接受,他曾上了3次廣播電台的節目談衛教,發現如果加入音樂,聽眾的心情就能放緩,於是他才決定找來好友組的樂團,在醫院大廳舉辦浪漫音樂會,他再穿插衛教宣導,讓病人更了解病主法。
上午的音樂會,吸引不少病人及家屬聆聽,醫院表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設有醫師、護理師、社工師、心理師,採預約門診制度,想要了解的民眾可與醫院社工室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