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想離職的科別卻最沒保障!精神科護病比未入法 衛福部:研議中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 林琮恩
調查發現,精神科病房為護理師最想離職的場域。圖為護理師工作情形。 圖/黃義書攝影

調查發現,精神科病房為護理師最想離職的場域,但現階段卻被排除在衛福部3班護病比規畫科別,護理界呼籲,將精神科護病比入法,採醫學中心白班1比6、小夜1比9、大夜1比11等人力配置,每班至少2人值勤。衛福部心健司則正面回應,擬將精神科護病比入法,具體數字仍待討論。

護理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麗琴指出,精神科病房患者需24小時連續照護,護理人員必須觀察病人病情,妥善溝通,並評估暴力及自傷等風險,做好危機處理、安全維護,挑戰性相當高,還需承擔醫療暴力風險,絕非一般人想像「精神科病人都在睡覺」。

因此,有必要將精神科納入3班護病比,以確保人力充足。

「不想去沒有3班護病比保障的精神科工作」陳麗琴說,這是許多護理系學生的心聲,一旦精神科病房被排除在外,恐出現人力排擠效應,精神科病房照護量能失衡。

立法院5月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案,3班護病比正式入法,衛福部6月預告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明訂3班護病比採月平均計算方式,僅適用一般急性病房,排除精神科。

預告期間至8月底期滿,但國內爆發致癌油食安案件,中央疲於處理,而暫緩討論,先請各團體提出意見,至今草案尚未正式公告。

據了解,衛福部心健司8月初邀護理界討論精神科護病比入法事宜,心健司司長陳柏熹指出,現行精神科病房是採全日護病比,並未區分3班訂定,這次會議首次提出3班護病比入法數字,供護理及醫院團體帶回研議,「將精神科病房護病比從全日改為3班,為一大突破」。

陳柏熹表示,最近將匯整各界意見,再次召開會議,待形成共識,便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護理界提出精神科三班護病比規範,醫學中心白班1比6、小夜班1比9、大夜班1比11,精神科教學醫院白班1比7、小夜班1比11、大夜班1比16,精神科醫院白班1比10、小夜班1比13、大夜班1比18,且各層級醫院每班至少2人。

閱讀更多:「三班護病比」入法滿1個月:未解人力荒 全台仍有超過11萬護理人員未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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