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可以到超商、速食店借「免費循環杯」
環保署去年底預告修法,首度要求連鎖超商及速食店,明年起至少5%門市可免費讓消費者借用「循環杯」,2025年更要擴及30%門市,但飲料杯用量最大的手搖飲店未納入,遭疑影響成效。環保署表示,等到循環杯機制建立夠大規模,未來將納入手搖飲店。
台灣每年使用超過15億個一次性飲料杯,是台灣海廢常見項目,環保署去年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今年七月起所有飲料店不得提供保麗龍等發泡塑膠材質飲料杯,連鎖超商、速食店明年起要逐年擴大循環杯借用規模,盼2025年一次性飲料杯減量25%。
環保署表示,循環杯在台灣仍是較創新的模式,初期要耗費較高的成本跟心力建置,因此先以大型的連鎖速食店、超商為主,不過手搖飲店未來仍會納入規畫,當循環杯市場規模夠大,就可以複製到手搖飲店。
草案也規定,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等四大連鎖業者,今年七月起須提供自備環保杯的消費者5元以上優惠,是十年來首度調升。環保署近期調查,逾六成民眾價差5元就願意自備環保杯,以40至49歲族群為最多;但仍有二成四民眾「無論如何都不會自備環保杯」,30至39歲族群占比三成四為最多。
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表示,很可惜此次草案未規定手搖飲店應建置循環杯,未來可循序漸進推動,不過台灣手搖飲店空間多半不足,建議跟附近閒置商家租用回收點,甚至跟資源回收個體戶合作,逐步建立機制跟配套。
謝和霖說,減廢政策進退維谷,能夠小步前進已不容易,草案僅授權地方可禁用塑膠杯,但現在很多紙杯含有塑膠淋膜,回收上也相當不易,應該授權地方政府也可禁用含塑膠淋膜的紙杯,政策才能更有彈性。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張凱婷表示,肯定環保署減少一次性飲料杯的政策方向及精神,但目前設定的減量目標太低,難以達成台灣過去宣示的2030年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期程,至少2025年要先減半;且台灣飲料銷售數量逐年成長,只看當年度減量數據並不準確,應比照歐盟等國家盡快設定「基準年」,才能避免飲料杯總用量不斷增加。
今年七月將禁用保麗龍杯,張凱婷說,其他材質飲料杯是否禁用由地方政府訂定,但環保署草案應說明最晚何時提報;草案也針對疫情設定例外條款,店家可暫停提供循環杯,但近年因疫情因素各種廢棄物大增,應反思「無接觸式消費」,才能兼顧防疫與減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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