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綠色經濟誘因!環保署推一般事業「自願減量」也可獲碳權

聯合新聞網 中央社
若業者達「自主減量」的目標,可以取得優惠費率,也可以做為扣抵碳費的使用。 圖/f...

環保署5月18日舉舉辦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推動論壇,期盼在氣候法規範下約500家排碳大戶自主減碳外,也讓其他事業單位以「自願減量」方式取得碳權,未來能用於交易,擴大誘因。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舉辦「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推動策略專家論壇」。

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明,依照氣候變遷因應法,目前規劃徵收碳費的對象是每年直接或間接(用電)排碳達2.5萬噸以上的業者,全台500家、占總排碳量約8成。

沈志修指出,若這500家業者達「自主減量」的目標,可以取得優惠費率,也可以做為扣抵碳費的使用。

至於「自願減量」,沈志修提到,是在自主減量之外的事業或各級政府,能以專案申請、核准取得減量額度,可做為碳費徵收對象扣抵碳費使用,也可交易,希望提供事業多元減量經濟誘因。

外界關心碳權交易所的進度,沈志修表示,目前是透過台灣證券交易所成立,預估最快7月底會成立;開始成立時,可能會提供一些諮詢服務,如企業有ESG的需求或者是產業供應鏈的需求等。


Take action!加入《倡議+》

「一個人為社會付出很辛苦,但一群人就不會寂寞。」每個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成為倡議家!

追蹤【倡議+】FB粉絲團:https://lihi2.cc/SPUFo

聽【倡議家電台】Podcast:在Apple Podcast收聽、在Spotify收聽、在KKBOX收聽,或搜尋「倡議家電台」。

碳費 環保署 排碳量 溫室氣體 碳權 政策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