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數位市場法生效-蘋果、Meta、Google遭調查 最高罰營收10%
歐洲反托拉斯監管機構今天表示,蘋果、Alphabet旗下Google(谷歌)和Meta Platforms恐因違反歐洲聯盟新「數位市場法」而受到調查,可能導致這些公司被處以巨額罰款。
歐盟(EU)「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3月7日生效,目的是讓人們更容易在社群媒體平台、網路瀏覽器和應用程式(app)商店等相互競爭的線上服務間轉移,來挑戰科技巨頭的力量,這樣應該可為較小規模公司開啟競爭空間。
違規行為可能導致高達公司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
美國反托拉斯監管機構也在打擊科技巨頭涉嫌反競爭的行為,甚至可能導致公司被分拆。
科技公司表示,他們已部署數以千計工程師,以符合「數位市場法」的要求。歐盟依據「數位市場法」指定臉書、谷歌、蘋果等6家大型科技企業為「守門人」,他們旗下的22個網路平台將不被允許技術性偏袒自家產品、綁住企業用戶、限縮消費者選擇。
但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今天表示,懷疑所採取的措施未能有效遵守數位市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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