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治理落後各國?國際建立通報制度 台灣能靠成立對策聯盟急起直追嗎?
文章指出,高溫已成全球災害,各國從法制、社福與空間管理回應;台灣則在2025年透過科學指標、跨部會協調與聯盟平台,逐步建立抗高溫治理架構。AI摘要
文章摘要整理:
反觀台灣,因跨部會權責分散,長期面臨防禦破口的困境。長期投入都市高溫研究的林子平教授,在《為什麼有些街道走起來特別涼?》書中記錄了台灣於2025年跨出「高溫調適元年」的關鍵轉折。
當極端高溫襲捲全球,其他國家如何建立系統化的防災制度?
南韓是明確將高溫列入災害的代表。他們在2018年修法,把熱浪正式納入《災難及安全管理基本法》,當氣溫連續達到警戒門檻時,政府能依法啟動中央災害應變體系,動用救助與補助資金,統一跨部會指揮,開設避暑中心,並要求地方政府針對弱勢族群啟動主動關懷。這讓高溫不再只是「天氣事件」,而是能依法動員的災害,傷亡者也能比照其他天災獲得補助。
各國雖未都把高溫列為「法定災害」,但多已建立完整的應變體系。部分國家以通報、關懷與訪視為核心思維。
法國在四級熱浪警報下動員醫療與社福單位每日致電獨居長者;荷蘭的「全國熱健康計畫」由公共衛生研究院啟動送水與問安行動,社區志工主動拜訪弱勢族群;美國在「極端高溫警報」發布後,各城市志工挨家探視老人、協助中暑通報;德國透過熱健康警報系統提醒醫院與長照機構加強照護,確保長者與病患不被遺漏。
另一類國家則以空間安全與基礎設施應變為主要做法。
日本在熱中症(中暑)警報發布時開放學校體育館為避暑所,企業須提供遮蔭與休息時段;澳洲依熱浪警報框架啟動州級行動,社區中心變身冷氣避難點,警察甚至可強制帶流浪者避暑;英國運作熱健康警報系統,最高級時公路署監測柏油路面是否需封閉,國防部待命支援消防撲滅野火;法國同時開放市政廳與體育館供民眾避暑,並在街區設置臨時供水與噴霧設備。
這樣看來,各國面對高溫,處理的從來不只是醫療或環境,而是怎麼把人、空間與制度接起來,讓高溫來時,需要被保護的人,有地方可去,也有制度可以啟動。那台灣呢?我們要先讓高溫成為法定災害,讓制度引導體制?還是強化人與空間的防護網,讓每一個人都知道該怎麼避暑、該關心誰、該去哪裡涼快?
高溫難納入防災法!台灣要先突破無專責單位的治理困境
高溫要被視為災害,得先在《災害防救法》中明文規定它是災害,同時必須指定主管機關,負責預防、應變與復原。
然而,高溫涉及的範圍過廣:勞工曝晒屬勞動部,學生體育課屬教育部,熱傷害通報與醫療屬衛福部,都市降溫與建築設計屬內政部,氣候調適屬環境部,而資料整合與科學分析又歸國科會。結果是「人人有關,卻無人負責」,高溫因此始終未能入法,也沒有專責單位。
契機出現在2024年夏天。那一年,《國家氣候變遷科學報告》首次由國科會與環境部共同出版,這是依《氣候變遷因應法》所要求,每4年發布一次的國家級科學評估。
報告指出,若不減緩暖化,台灣的夏季可能延長至7個月,36℃以上的高溫日數將顯著增加。我們研究室負責撰寫其中〈都市熱島〉一節,說明都市化加劇高溫,並指出在高排放情境下(SSP5-8.5),體感溫度可上升3至5℃。
同年,環境部舉辦「氣候變遷高溫調適對策研討會」,邀集勞動部與衛福部共同參與,這是台灣第一次有3個部會,針對高溫議題同場討論。
會議中,我也分享了與台北市政府合作的「體感降溫2℃」實踐案例。那場研討會的意義,不在於誰站上講台發言,而在於高溫議題,首度被正式納入中央層級的政策議程,並同時有各部會與地方政府代表在場回應。
這象徵著,過去長期被視為沒人要認領的災害,開始進入制度視野,也有人願意正面面對並嘗試整合資源。
將高溫從模糊感受化為科學指標!跨部會如何建立統一風險語言?
環境部長彭啟明在會後表態,環境部將推動高溫調適政策,召集各中央部會地方政府討論及協調,並預告隔年將提出具體的全國行動方案。這段轉折,標誌著高溫治理首次出現中央整合窗口,台灣首度在科學、行動與制度3個層次同時前進,抗高溫不再只是口號,讓多年來分散的努力開始有了共同方向。
在科學面,最大的進展,是把「高溫」從模糊感受,轉為可判定的風險條件。過去,不同部會使用的指標不一致,有的看氣溫,有的看體感,有的依經驗判斷,導致應變標準混亂,高溫多半只停留在提醒層次。
2025年,環境部與氣象署、勞動部、衛福部共同協調,確認以氣象署的高溫燈號作為主要啟動依據,並依不同場域需求,對應體感溫度、職場熱危害與醫療通報等指標。高溫因此有了共同語言,也讓後續行動有了明確起點。
在行動面,關鍵轉折出現在跨域協作的建立,以及政策開始走出會議室。2025年6月,環境部成立「台灣抗高溫調適對策聯盟」,集結中央部會、地方政府、企業與NGO,專注面對極端高溫風險。這是台灣第一次針對單一氣候風險成立跨域平台,目標放在整合警戒機制、推動抗高溫涼適地圖、盤點高風險族群,並串聯產官學資源。
隨後透過「共創在地韌性論壇」與北中南三場「抗高溫調適行動展」,相關政策與技術被帶進社區、公園與日常生活場景,讓民眾實際看見降溫怎麼做、避熱如何發生。
有共同標準後的下一步:讓降溫、避熱技術深入日常生活
在制度面,高溫至今仍未被納入《災害防救法》,但在勞動現場,它早已被視為必須管理的具體風險。
勞動部2024年修正上路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3-1條,已明確將高溫作業納入職業安全管理;同時,勞動部發布的「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亦進一步提供現場操作原則,包含風險分級、作業調整與預防措施。
當熱危害達到一定等級,雇主必須提供遮蔭、降溫設備、休息空間與飲水,並依氣象條件調整作業方式。這套規範實際上已承認,高溫會直接影響人身安全,需要事前管理,而不能只靠個人硬撐。
目前的制度主要仍聚焦於勞動場域中的高溫作業管理,尚未延伸至更廣泛的日常生活情境。例如,兒童在公園遊戲時的防晒與降溫措施、學生在校園戶外活動中的高溫因應,以及獨居長者、街頭工作者或一般民眾長時間暴露於高溫下的累積風險,仍未被完整納入制度設計之中。
也因此,高溫雖已在部分制度中被視為需要管理的風險,未來仍有機會進一步整合跨部門資源,逐步建構更完整的災害治理架構。
從科學判定開始,到行動串聯,再到制度試行,2025年是一個關鍵的起跑點。當治理體系開始正視這種發生頻繁、影響廣泛,但不容易被立即看見的風險,高溫才有機會從背景條件,走進公共政策的核心討論。這條路需要時間,也需要耐心,但至少,台灣已經開始往同一個方向前進。
南韓在2018年修法,將熱浪正式納入《災難及安全管理基本法》,當達到警戒門檻即可啟動中央應變體系,動用救助補助、開設避暑中心,並要求地方主動關懷弱勢。 因為高溫涉及勞工、教育、醫療、都市設計、氣候調適與科學資料等多個部會,權責分散,形成「人人有關卻無人負責」的局面,所以難以指定單一主管機關。 台灣先以氣象署高溫燈號作為啟動依據,再成立抗高溫調適對策聯盟,串聯中央、地方、企業與NGO,並透過論壇與行動展把降溫與避熱措施帶入社區與日常生活。精華 FAQ
- 本文摘自:《為什麼有些街道走起來特別涼?:國際熱舒適專家帶你踏查台灣,尋找城市降溫的可能》
- 出版社:商周出版
- 出版日期:2026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