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修法!修改師對生霸凌處置 增設調和機制
教育部4月17日修正發布「校園霸凌防治準則」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其中將不適任教師的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成員,從現行至少一位教育部人才庫成員、教師會和家長會代表,改為全部外聘人才庫成員,再邀請學校的家長會、教師會代表陳述意見。修法也新增生對生霸凌事件的調和機制、師對生霸凌案被害學生的陳情制度等。
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表示,近年校園霸凌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教育部長潘文忠去年承諾要做全盤修正,這一年來與地方政府、家長團體、校長團體等等研商,4月17日終於完成霸凌防治準則、解聘辦法的修正發布,也兌現一年前在立法院的承諾。
學特司長吳林輝說,現行生對生、師對生霸凌都是共用同一部「校園霸凌防治準則」,其中,由於師對生霸凌涉及不適任教師處置,本次修法把高中以下師對生的疑似霸凌案件,拉回到解聘辦法,由學校的校事會議處理。
吳林輝表示,本次校園霸凌防治準則除加強預防工作、輔導機制,還針對霸凌事件增設「調和機制」的選項,調和處理小組的成員至少一半需從教育部人才庫外聘,會透過專業引導,在生生雙方自由選擇且同意的情況下,化解衝突、修復關係及減少創傷。
針對解聘辦法修正,國教署人事室主任古明哲指出,過往制度不足包括多軌並行、程序繁瑣、調查小組專業性及公正性不足等,本次修法整併調查處理機制、減輕學校負擔,健全主管機關監督機制、保障教師工作權,保障被害人權益救濟,也提供新的強化保障配套。
教師解聘最核心的問題在校事會議調查小組公正性,過往3到5人調查小組包括教師會代表、家長會代表,還有一人是教育部人才庫的成員,全都由學校自己遴選。教育部主任秘書廖興國說,未來校事會議調查小組委員採全部外聘,由各主管機關從教育部人才庫中推舉3到5倍名單,供學校遴選出3到5位委員,以提升調查專業性跟公正性。
有教育團體擔心外聘委員會不了解教學現場狀況,古明哲說,新制要求調查小組要邀請學校的家長會、教師會代表陳述意見,並釐清學校整體事件的脈絡。
過往教團不斷指控,校內大事小事全部都進入解聘程序處理,古明哲指出,新版解聘辦法第13條中做區分,若是「明顯達到解聘、停聘、不續聘」的情況才要組成調查小組,如果明顯未達到,就依照考核方式做行政調查。
古明哲說,本次針對師對生霸凌案,還建立被害學生的陳情制度,針對未來若檢舉人不服學校不受理的決定,或被害人不服終局處理結果,都有嚴謹、完整的陳情機制,得以向主管機關陳情一次。
廖興國表示,後續預計投入2.5億預算,協助各地方政府及學校,補助辦理性別平等教育、霸凌防治及正向管教推動業務,以及辦理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研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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