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高齡長輩15萬人無法工作…勞團籲「長照安排假」
對於因為照顧與工作而蠟燭兩頭燒的員工,必須在職場上給予更多彈性支持,雖然目前已有家庭照顧假,家總等民團更倡議長照安排假,避免因為照顧而離職,失去珍貴的勞動力。
家人突然因病倒下,照顧責任大多落在職場打滾的子女身上。許多人想兼顧工作與照顧,但雖有家庭照顧假,根據勞動部111年統計,過去一年請過家庭照顧假的女性有6.5%,男性僅3.2%;一旦想請假,職場常見的歧視與不平等待遇為「請假刁難」,其次為言語歧視、要求加班等,照顧者身心煎熬。
高齡加上少子化,台灣自民國105年起,年減18萬勞動力,照顧者一旦離職,人才流失,也造成勞動力折損。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如何減少離職照顧,不僅是個人困境,也是國家勞動力危機與企業經營重要課題。
照顧家人 逾6成考慮離職
照顧家人與工作都需要投注時間與心力,若無法兼顧,勢必擇一,離職不是意外的選擇。勞動部民國106年統計,每年13萬人因照顧離職。台灣愈來愈老,去年五月主計總處統計,25到64歲未就業者286.5萬人,其中因照顧65歲以上家人無法工作者5.25%,顯示照顧離職人數每年已逾15萬人。
留在職場的照顧者,也不斷面臨「是不是該回家照顧長輩」的掙扎與拉扯,不論男女,為了照顧家庭成員而考慮離職者,皆超過六成;至於不考慮離職者,原因以「經濟因素考量」最高,分別占三成。顯示為了兼顧工作與照顧,許多留在職場的照顧者面臨「蠟燭兩頭燒」的窘境。
留住照顧者,要靠友善職場,根據大多數照顧者的經驗,家人倒下的最初六個月最為混亂不安,但之後若經妥善安排讓照顧工作變得穩定,便減少離職機率。目前政府提供家庭照顧假,家總108年與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勞工團體等104個團體提出「長照安排假」,讓員工彈性請假並給予薪資,因應長照歷程突發等狀況。
根據性別平等法,勞動部推動「家庭照顧假」,一年可請七天,但合併事假計算,僅有公務單位單獨設立家庭照顧假,且不扣薪。但在一般民間企業,請家庭照顧假等於請事假,天數有限制,又會扣薪,加上以台灣不健康餘命平均八年來看,家庭照顧假僅能撐過最緊急的急性照護期。
請假太多 照顧者被迫失業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副主任張筱嬋表示,當家人倒下,照顧者得重新盤點自身資源、媒合人力、整理出院後回到家中的環境、購買輔具等,絕對不是七天可以完成。家總倡議的「長照安排假」來自日本提供一名年長者子女有93天有薪「顧老假」的發想,「顧老假」可分為三次,並由勞工保險支出67%薪水,安排長輩照顧計畫。
陳景寧說,家庭照顧假提供民眾育兒及顧老所需,但一年七天太少,職場上民眾為照顧家人請假太多是「被辭職」的主因,更有許多人擔心影響升遷不敢請假、不願說出自己是照顧者,長照安排假可減少勞工頻繁請假,此為照顧不離職的配套措施,政府應給予照顧者更多支持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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