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首修法-高屏將可以拍賣「空汙抵換來源」
高雄市、屏東縣為全台唯一的「空汙總量管制區」,產業投資受限,環保署昨預告修法,若轄區內的廠商關廠、遷移,排放量將轉移給地方政府,可拍賣提供給有需要的新進產業或新設製程,盼完善總量管制制度,也讓產業環境更健全。
「空汙總量管制」限制一個地區的整體汙染量不能增加,再透過經濟誘因促使管制區內一定規模以上的產業加強汙染減量或產業轉型,廠商削減下來的排放量也可用來交易。高屏受管制廠商500多家,可交易的汙染物有4大類,包括粒狀汙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
不過,空汙排放交易制度自從2015年上路至今,高屏僅40多筆交易紀錄,業者「惜售」導致市場冷清,難以發揮功能。環保署昨首度提出「總量管制區空氣汙染物抵換來源拍賣作業辦法」草案,未來除了廠商間可交易,高雄市府、屏東縣府也可以拍賣「空汙抵換來源」。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指出,「空汙抵換來源」指的是轄區內廠商關廠,原本的排放額度將歸給地方政府,另為因應廠商惜售現象,若未在一定時間交易釋出,削減額度其中的20%也會被地方政府收回,一旦總量達到50公噸以上,政府就可以舉辦公開拍賣。
高雄市環保局副局長黃世宏表示,環保局手邊握有大約200噸空汙抵換來源,這是實施總量管制計畫前,自關廠業者彙集的消減差額。如今環保署訂定交易機制,高市在拍賣價格上,尚需研議。
屏東縣環保局長顏幸苑說,以往公開拍賣空汙抵換來源,主要由環保署主責,修法後,不需再經環保署公開拍賣。但此規範主要是以固定汙染源為主,也就是當轄內有列管廠商關場,才會釋放,或工廠改善空汙設備,空汙達到減量,差額釋放額度,屏縣境內有121家廠商列管受總量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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