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食行為成漏洞!野保團體要求將長期餵養者法制化、認定為飼主
行政院日前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野保、動保團體都不滿,更質疑難追究飼主、沒有禁餵食,28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將逐條審查立委版和政院版動保法修正草案。野生動物保育團體表示,應將生態熱區禁止餵食、長期餵養者視為實際管領人等法制化,補上長期被忽視的飼主責任破洞。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指出,1998年動保法施行以來,飼主責任長期未徹底落實,棄養、放養和不受管理的餵食行為仍無法有效被管理,顯示現行法制仍存漏洞,第一線執法長期陷入困境;隨著生態衝擊持續擴大,針對遊蕩動物管理進行修法刻不容緩。
野灣野生動物保育協會則表示,根據在東台灣進行的遊蕩犬調查顯示,犬隻活動高度集中於人類聚落及穩定食物來源周邊,只要餵食行為持續,仍會吸引新的犬隻進入,使衝突熱區的風險難以降低,呼籲動保法應針對餵食行為加強管理。
為野生動物而走行動聯盟進一步指出,長期餵食者應認定為飼主或實際管領人,依法課予登記、結紮、管理與避免傷人及傷害野生動物的責任。
另外,行政院版本草案,擬將涉及收容動物得執行人道處置的第12條,修改為罹患法定動物傳染病、無法自行進食飲水或排泄,或對管理人員安全健康構成重大威脅等。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挺挺動物應援團及台灣野生動物救傷與保育學會共同表示,建議將人道委員會審議程序入法,作為人道處置的正當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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