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做補藥到被逮捕...越南民眾購買瀕危猴子熬藥膏 遭罰款50萬元

聯合新聞網 中央社
越南義安省50歲男子購買3隻被列為保育類的猴子準備熬成藥膏。 圖/翻攝自pexels

越南義安省50歲男子阮景功購買3隻被列為保育類的猴子準備熬成藥膏,遭有關單位開罰3.9億越南盾(新台幣約50.1萬元)。

越南前鋒報(Tien Phong)報導,義安省警方表示,現行犯阮景功(Nguyen Canh Cong)被捕時,正在運送兩隻已明顯死亡的紅面猴與一隻黃面猴。這三隻猴子皆屬於越南所定義的瀕臨絕種、珍貴和稀有森林動、植物。

阮景功在警詢時指出,這些猴子都是向一名不知名人士購買的,目的是為了熬成藥膏。

越南民間偏方認為,婦女若出現食慾不振、失眠、貧血、面黃肌瘦、盜汗等情況,服用猴骨膏可達到補血、強身的效果。然而這些說法都經不起科學檢驗。

經警方查明,阮景功觸犯2項法律,包括非法運輸林產及非法購買林產,但他的違法行為還沒達到刑事犯罪的程度,警方因此建議義安省政府以行政法處理。

閱讀更多:台灣人曾把猩猩當寵物!90年代走私千隻 美國動團來台宣導

義安省副省長裴青安(Bui Thanh An)決定對阮景功開罰3.9億越南盾(新台幣約50.1萬元),並沒收這3隻已經死亡的猴子。

越南法律規定,在網路上非法廣告販賣野生動物最高可被處以1億越南盾的行政罰款。非法買賣、運輸、飼養、持有野生動物可被處以5000萬至2億越南盾的行政罰款;涉及刑事犯罪最重將面臨12年有期徒刑。

閱讀更多:瘟疫人禍/當病毒選擇蝙蝠,而人類選擇吃牠們


Take action!加入《倡議+》

「一個人為社會付出很辛苦,但一群人就不會寂寞。」每個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成為倡議家!

追蹤【倡議+】粉絲團:FacebookInstagram

越南 保育類 猴子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