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商業運輸指引上路!農業部禁止犬貓用紙箱裝送 違者最高罰7.5萬元
動保團體於7月指控,每年有百萬隻雛雞、雛鴨、兔、鼠、刺蝟、寵物鳥等動物,如受虐般被當貨物由台鐵行包車運送,運輸過程缺乏適當照料,甚至出現生病死亡。為此,農業部7月24日發布「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適用以商業目的進行的動物運輸,規範運輸業者注意事項,包括犬貓不得使用紙箱裝載、不得運送未開眼的幼兔、出生兩週內的天竺鼠等,如違反指引,將依個案事實以動保法裁處,開罰1.5萬到7.5萬元。
農業部表示,為確保運送動物的福利及安全,已依據動物保護法訂定動物運送管理辦法,至於非屬動物運送管理辦法適用的動物種類,為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參考指引,以利商業運輸業者依循,進一步訂定「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內容包括運送原則、運送人員責任、運送規畫與運送前準備、運輸工具及容器、運送過程等通則性內容。
農業部指出,動物保護法針對飼主責任及動物運送,已有原則性規範,要求運送動物應注意食物、飲水、排泄、環境及安全,並避免動物遭受驚嚇、痛苦或傷害,且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此外,針對運輸頻繁度高、量體較大的經濟動物,以及特殊性保育類野生動物,農業部也已經訂有動物運送管理辦法,規範運送方式、工具及運送人員資格。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說,經濟動物、野生動物、實驗動物都已經有相關運輸規範,家戶動物運輸條件通常不會太差,因此沒有特別規定,7月24日發布的「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主要是針對商業運輸,以商業目的運送倉鼠、兔子或犬貓等過程,運輸業者必須注意的事項。
農業部說明,「動物運送通則性指引」除通則性內容,也針對犬、貓、兔、其他哺乳類及實驗動物附加特別注意事項,如犬貓不得使用紙箱裝載、短顱犬貓應放置於通風良好位置並避免與其他貨物密集混放堆疊、不得運送未開眼幼兔、倉鼠幼鼠及出生兩周內天竺鼠幼鼠等。
陳中興強調,該指引已送交通部轉知相關運輸業者參考運用。如違反指引,將依個案事實依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二項裁處,開罰1.5萬到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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