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提琴獨闖6國 她用音樂征服殘酷街頭

聯合新聞網 盧巧梅

「站上街頭表演難不難?得面對一雙雙陌生眼光,幸運的話有人駐足或打賞,但大多數人是冷漠的。身為一名街頭藝人,每天都必須比昨天更努力,才有獲得掌聲的機會。

你可能在信義區、淡水街頭聽過她的琴聲,她叫Angel,人如其名,留著烏黑長髮,每首曲子結束時總報以觀眾一抹甜笑。談起當初放棄律師考試時爸媽的反應,「我只記得媽媽說她栽培我4年念完法律系,我的決定讓她很心痛。」Angel爸爸更認為街頭藝人會喝酒吸毒,得不到家人肯定和支持,讓她長達半年幾乎不敢回家。

外表看似嬌弱的Angel,拉起琴又是另一種堅毅模樣。

人生只有一次 要做就要全力以赴

高中念中山女中,大學是北大法律系,Angel自小就被歸類為會讀書的乖乖牌,父母對她期望甚高。問她為何想當街頭藝人?Angel說:「雖然我個性感覺好像乖乖、靜靜的,但其實我是一個蠻喜歡挑戰跟變化的人。」拉小提琴一直是她讀書時期紓壓的方式,大學畢業為了律師考試的費用,開始嘗試去街頭表演。

Angel回憶第一次表演,「那是個很冷的冬天,我心裡很害怕,拉琴時手一直抖,呼吸都快呼不上來。」但也是這次表演在她心底種下夢想的嫩芽,「當時有個媽媽帶著小孩,走過來跟我說『加油,我相信妳一定會成功的』,她是第一個打賞我的人,我一直印象很深刻。」

緊張和憂慮沒有讓Angel裹足不前,只花一星期就上場表演,對她來說機會稍縱即逝,想到的當下就得立刻去做。在街頭遇見的這些人,也讓她堅信音樂有魔力,能為自己及他人帶來快樂與美好。

Angel在維也納街頭表演,沒有孤獨,只有更靠近夢想的雀躍。

勇闖國外表演 被警察趕是日常

街頭是殘酷的,因為不是從小學琴,Angel也曾遇過有人說「拉這樣怎麼還敢出來拉琴?」自尊心高的她沒有受打擊,反而更常去找老師練琴,一周有4、5天去街頭表演,也接商演、婚禮表演,更曾獨自到澳洲、美國、加拿大和歐洲表演。在國外很多地方無法申請街頭藝人證照,被警察趕更是日常,也遇過有人把她的打賞金全拿走,這些在異鄉的磨練,促使Angel更堅定,一步步實踐「將音樂分享給世界」的夢想。

家中簡單的桌椅,是Angel平日找曲子、練譜的地方。

難過的情緒會過去 找到自我信念很重要

很多人會說,街頭藝人養得活自己嗎?的確,光淡水老街就有近40個街頭藝人爭搶4、5個位子,對現在的Angel來說,金錢是維持夢想的必要,但不是表演的最終目的。生活寡慾的她,家中只有一張桌子和椅子,平常不是在練琴,就是在找曲子。她追夢的信念是:「保持樂觀的心、不斷自我檢討,記住讓自己感動的時刻。」只要能每天帶著熱愛的小提琴,把心中音樂帶上街頭,就是Angel最大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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