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症

人工生殖法擬開放代理孕母 限20至40歲終身1次

人工生殖法擬開放代理孕母 限20至40歲終身1次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5月14日預告修正「人工生殖法」草案,擬開放代理孕母但禁止商業目的,代孕條件為設籍台灣、年滿20歲至40歲、有足月懷孕生產經驗者,以終身1次活產為限。台灣約5000至1萬人 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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