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聽見、參與! 用心打造「兒少快樂島」
-專訪行政院兒權小組執行秘書 李麗芬
「小孩子有耳無嘴」?「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傳統慣性思維正逐漸被打破!2021年CRC第2次國家報告歷經漫長跨部會整合,請益民間團體以及兒少代表,亮眼成果出爐。
行政院兒權小組執行秘書李麗芬說,台灣呼應聯合國CRC精神,長期從政府政策、法律層面捍衛兒少權利,並且向國際社會證明,台灣孩子被傾聽、被保護的權利已同步全球趨勢,換句話說,台灣正成為「兒少快樂島」典範!
突破傳統思維 捍衛兒少權利是「國家責任」
李麗芬說,相較於成人權利,國際間過去普遍忽略兒少權利,因此,1989年聯合國通過《兒童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Children,縮寫CRC),倡議各國政府維護兒少生存權、最佳利益權、不歧視權、表意權等四大權利原則,是全球最多國家簽署遵守的公約。
對台灣社會來說,傳統國人認為「小孩尚在學習階段,乖乖聽大人意見就好」,總是以大人、家庭為出發點,較少考量孩子想法和最佳利益,此傳統文化盲點,正是國內落實聯合國CRC的起點。
CRC第2次國家報告最大亮點,透過政策和修法確認「保護兒少不僅是家庭責任,更是國家責任 !」李麗芬強調,打從孩子出生後托育,政府需跨部會推動0-6歲國家一起養,幫助父母減輕負擔,更保護孩子成長過程免於被虐待、性侵、各式剝削危害,保障兒少的生存發展權。
李麗芬再舉例,「少年事件處理法」修訂, 7-12歲兒少即使觸法,不直接進入司法體系,而是教育和福利系統先輔導介入,是兒少司法進步的指標。
提升兒少社會參與 政府部會動起來!
這幾年,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紛紛設立兒少代表機制,提供發表意見管道,但李麗芬指出,過去兒少並非正式委員身分,只能在兒少權益小組或會議列席發表意見,缺乏制定政策權力;修法之後,兒少代表成為正式委員,擁有提案自主權,身分地位等同成人代表,直接參與政策制定,而且備受尊重。
不僅如此,現在兒少參與社會管道比以前更多元!像是行政院、教育部、內政部、勞動部、司法院、故宮都設有兒少委員機制,「這幾年,當部會制定與兒少相關政策時,已越來越習慣找兒少代表一起參與了!」李麗芬欣慰地說。
闖出新路!邀聯合國專家來台審查
儘管台灣自2014年訂定《CRC施行法》,再於2016年、2021年分別產出CRC國家報告,落實聯合國公約精神;但以國際視野來看,「台灣沒有正式簽署公約,報告如何獲致國際社會肯認?」李麗芬道出最大挑戰。然而,在艱難處境裡,台灣找到最佳解方。
「我們直接邀請國際專家來到台灣,進行國際審查!」李麗芬說,這群專家多數曾擔任聯合國CRC審查委員,熟稔公約精神和國際趨勢,這5位專家親自來台聽取政府說明,參與民間交流,再對報告建言,「比聯合國正式審查更深入,對台灣幫助更大!」以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為例,專家提出98點結論性意見,這五年多來,政府推動跨部會整合,積極落實結論性意見。
鑑往知來的國家報告
「CRC國家報告不僅是一份報告,更是一份鑑往知來的重要依據 !」李麗芬強調,每5年提出一次報告,不間斷地檢視台灣法律、政策面不足,並且積極改善,也時時提醒政府以兒少為主體,提升各項權利。CRC第2次國家報告
李麗芬也觀察,以兒少為權利主體的社會氛圍,不但兒少代表們感覺被傾聽和重視,也讓他們為自身權益建言,更跨出校園幫助弱勢、身障、偏鄉兒少發聲,為台灣社會帶來正向影響力。
兒權在地國際化 打造「兒少快樂島」
台灣兒少權利藉由政府帶頭,民間參與,國際審查肯認,過程中克服種種挑戰,一路寫下難得成果。李麗芬期許,未來再從中央到地方鄰里強化兒少表意權和社會參與,並且持續宣揚聯合國CRC精神,兒少權利更能全島落實,成為「兒少快樂島」國際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