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寶特瓶退2元!90年代台灣曾有「環保回收獎勵金」制度 為何後來退場?

報時光 報時光 舒憶
廢寶特瓶正式以2元退瓶回收的第一天成效不佳,部分回收筒被消費者投入垃圾,由於部分零售商將寶特瓶汽水價格調漲2元,部分尚未漲價,也引起不少商家與民眾的困擾。 圖/...

1992年,環保署長趙少康為了提高寶特瓶的回收率,推動每支寶特瓶押瓶費2元的政策。1997年,「押瓶費」改名為「回收獎勵金」。雖然這項環保政策獲得民意支持,但因為飲料業者的壓力,以及衍生出各種回收亂象,2002年公告廢止。

雖然徵收押瓶費,將導致瓶裝飲料的售價提高,例如在便利商店出售的1250cc寶特瓶汽水由30元漲為32元,2000cc由45元漲至47元。但根據實施前的民意調查,有6成以上民眾支持這項政策。

對消費者而言,只要拿寶特瓶到全台各地的上萬個回收站,就可退回押瓶費。由於每支寶特瓶的押瓶費高達2元,不只讓消費者的回收意願大增,許多拾荒者也加入回收寶特瓶、賺取押瓶費的行列。

環保署長趙少康(圖)巡視廢寶特瓶再生工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回收的寶特瓶送到再生工廠粉碎後,塑膠粒作為後續利用的材料,用於地毯、墊板、遊艇等用途。當時的宣傳是「回收2支寶特瓶可以再生一個填充玩具,回收5支寶特瓶可以再生一件雪衣。」

1997年,環保署將寶特瓶的「押瓶費」改名為「回收獎勵金」,並降至每支寶特瓶1元,2000年再降至0.5元。這是因為飲料業者不斷反應,飲料市場競爭激烈,寶特瓶收押瓶費的政策加重業者負擔,不利寶特瓶飲料的價格競爭力。

更重要的原因是,高額押瓶費衍生出各種回收亂象,包括有工廠將生產寶特瓶的數量以多報少,並未繳納足額的押瓶費;還有不肖業者從國外進口寶特瓶,也未支付押瓶費。因此,台灣的寶特瓶回收率在名義上曾經高達120%,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入不敷出,出現嚴重虧損。2002年,環保署以完成階段性任務為由,正式廢止這項政策。

寶特瓶回收站 今天開張

全省一萬零六百個點 等你一齊為環保盡心

1992-03-15/聯合報/05版/生活

【台北訊】寶特瓶押瓶費回收制度今天起正式展開,全台統一、OK、福客多等連鎖超商及頂好超市共設一萬零六百個回收站,一個寶特瓶可兌換二元。

負責這項回收作業的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惜福基金會表示,所有的回收站都將貼上「寶特瓶回收點」的紅綠標誌及宣導海報,民眾若不清楚附近的回收站在何處,可以打免費服務專線:(○八○)二三一一二九查詢。

惜福基金會呼籲民眾充分配合回收活動,由於回收筒的容量不是很大,因此希望民眾在退瓶前請將瓶身稍加清洗、去瓶蓋後儘量壓扁再拿到回收站兌換,千萬不要把一般垃圾投人紅色的寶特瓶回收筒,以免造成回收清點時的困擾。(下略)

寶特瓶回收獎勵金5月取消

食品業環保負擔減二至三成 飲料市場競爭更趨公平

2002-03-12/經濟日報/37版/綜合產業2

【記者何世全╱台北】行政院環保署長郝龍斌昨 (11)日表示,寶特瓶每支0.5元回收獎勵金將從5月1日起取消,將使食品業的寶特瓶環保費用負擔降低二、三成,飲料市場競爭趨於公平。

郝龍斌昨天到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進行工作報告時公布,寶特瓶回收獎勵金即將於5月取消。

環保署目前公告,應回收的容器中,只有寶特瓶及PVC實施回收獎勵金;以600cc礦泉水為例,回收清除處理費率每公升11.78元,約占售價的11%;另外課徵回收獎勵金約占售價的14%,使寶特瓶商品的成本較其他容器商品高,造成市場競爭不公平。

這種政策提高業者成本負擔,也成為業者逃漏繳費的誘因,甚至不法業者不繳交獎勵金等情形。環保署去年8月加強駐廠查核283家次,查獲短漏報繳金額3.3億元,並依法處分及限期追繳。駐廠查核計畫已對規模較大業者產生嚇阻效果,但小規模或地下業者仍持續短漏繳,且地下業者短漏報繳金額龐大,常無力繳清或宣稱倒閉,以致補繳率極低。(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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