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草一木」都很重要!新北修法擴大珍貴樹木認定範圍 納入樹林、綠籬、藤蔓
一片樹林、一排綠籬,攀附而生藤蔓,都可能承載地方記憶與生態價值。新北市府擬修正「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將珍貴樹木認定範圍,擴增至具有地方特色、歷史意義或學術研究價值的「群體樹林、綠籬及蔓藤」,樹木保護從單株大樹進一步擴大至具有保存價值的植栽群。新店區中華路著名楓香大道即符合群體樹林規定。
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2013年公布施行,依現行規定,珍貴樹木需要符合離地1.3公尺處樹幹直徑達90公分以上、樹齡50年以上,或具有地方特色、歷史性及學術研究價值的樹木任一條件,經市府核定公告後列管。
新北市綠美化景觀處指出,這次修正第3條進一步增加群體樹林、綠籬及蔓藤,主要考量可能因群體景觀、地方特色、歷史脈絡或研究價值而具有保存必要,透過修法擴大保護及列管範圍。
目前新北市有哪些地點可能符合新增的群體樹林條件?景觀處表示,現階段新店區中華路楓香符合群體樹林條件,未來若有其他具有特色或保存價值的植栽群,也可依修法後的規定評估及認定。
依現行規定,珍貴樹木不得任意遷植、砍伐或從事妨礙生長的行為,確有必要者須檢附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經核准遷植的樹木,區公所應持續追蹤生長情形並報請備查。此外珍貴樹木所在土地範圍內,不得有妨礙樹木生長的使用行為,範圍外的土地使用也應採取對樹木生長影響最小的方式。
新店中華路楓香大道已有悠久歷史,這批楓香是在民國60年法務部調查局準備遷入當地時栽植,逐漸形成今日林蔭大道的規模,是在地重要的綠色景觀。
新店中華里里長邱湘羚表示,當地楓香大道有相當悠久歷史,沿線兩側形成林蔭大道,讓在地居民從小就有不同於其他地區的綠意景觀可以欣賞,具備代表地方特色的價值,居民也對這片楓香林也有深厚的情感。
她指出,楓香生長速度快,樹木長高後與人行道及周邊住家距離較近,颱風等強風天候可能造成樹枝碰撞住家等問題,因此除保護,也應兼顧日常維護;目前公所約每兩年進行一次修樹,建議未來能改為每年評估樹木生長及修剪需求,尤其在颱風季前加強檢視,在兼顧樹木生長與居民居住安全的情況下,讓這片具有地方特色的楓香大道能持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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