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遊蕩犬4年暴增2.5倍...統計達7403隻 捕捉趕不上棄養放養、野外繁殖
遊蕩犬群聚增生問題嚴重,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統計遊蕩犬去年7403隻,是2021年2.5倍,捉不勝捉。最大原因是熱區長期不當餵食造成群聚,永和山水庫甚至引來山豬搶食,通霄沿海還有保育類小燕鷗繁殖危機,但缺乏處罰規定嚇阻,動防所喊話呼籲配合。
動防所最近公告苗栗縣遊蕩犬族群現況及源頭管理執行方針,指出農業部2018年起每2年辦理抽樣調查,推估遊蕩犬數量,苗栗縣2021年2905隻、2023年3892隻、2025年7403隻,數量三級跳,動防所認為遊蕩犬管理工作面臨「相當挑戰」。
動防所去年捕捉1228隻遊蕩犬,3大熱區在永和山水庫、竹南沿海地帶,及竹南工業區;永和山水庫1年捕捉約400隻,仍趕不上民眾棄養、放養及繁殖速度,追車及擾民狀況嚴重。
動防所分析遊蕩犬隻群聚增生問題非單一因素,而是棄養、未絕育,及不當餵食、放養行為長期累積所致,尤其母犬繁殖能力驚人,1隻母犬1年可繁衍約2胎幼犬,永和山水庫餵養,近來民眾數次目擊引來山豬搶食,部分山豬體型巨大,威脅公眾安全之虞。
苗栗縣自然生態學會理事長曹燕銘也提到,目前正值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小燕鷗繁殖期,有些在通霄海沿海沙灘築巢下蛋育雛,志工巡守避免遊蕩犬侵襲,6月26日動防所才在通霄發電廠附近放置誘捕籠,未料隔天誘捕籠就被消失。
曹燕銘說,遊蕩犬威脅生態,不是不能餵食,最主要是管理問題,疏縱或棄養、放養,群聚泛濫可能變成災害,他建議必須修法,只是餵食但不管理,必須有一定的罰則,公部門則要落實,或是委託民間團體執行,才會有效果。
動防所指出,棄養依動保法規定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但必須確認飼主歸屬與棄養事實等,近3年僅開罰10件,餵養遊蕩犬雖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疑義,但實務上也難以認定開罰。仍呼籲民眾不棄養及任意放養犬隻、不餵食遊蕩犬,並持續鼓勵認養代替購買,逐步減少遊蕩犬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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