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空汙標準低於世衛 我們都是空氣清淨機?
前幾日,打開門窗向外望去,彷彿來到迷霧仙境,打開手機APP一看,台灣西半部幾乎遭空汙淪陷,補班日後僅存的周末假日又泡湯了,只能待在家裡躲霧霾。
耳聞台灣多地舉辦路跑活動,看著這些跑者暴露在霧濛濛的空汙裡,甚感難過,難道主辦方沒告知空品已達到「對所有族群不健康」嗎?再望向室外,很多人不曉得是「無知」還是「未知」,就連口罩也沒戴,成了貨真價實的「空氣清淨機」,不免讓人捏把冷汗。
台灣對於霧霾的認知僅在這幾年才逐漸建立,如對PM2.5的標準:台灣於1975年實施空汙法,監測對象包含懸浮微粒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但PM2.5卻直到2012年才予列管,整整晚了37年。而且根據環保署資料,台灣「參考」世衛組織建議,訂定PM2.5空氣品質標準,日均值為35微克/每立方公尺,但世衛組織的日均值為25微克/每立方公尺,還真的只是「參考」而已?
今年初空汙法修法上路,AQI(空氣品質指標)達到200以上,也就是「紫爆」非常不健康等級,將會透過手機警報提醒民眾減少戶外活動。韓國AQI在150以上就發警訊通知,台灣真是「高標準」。以19日為例,台灣高達13個監測站(6縣市)亮紅燈達到AQI 150以上(對所有族群不健康等級)。
希望環保署不只是「參考」世衛組織標準,更應「比照」它,甚至再嚴管標準,讓民眾不至於糊里糊塗在髒空氣中活動。不只是透過手機通知,其他如報紙、電視、廣播等,充分讓民眾有「知的權利」。民眾可以此作為是否外出及配戴口罩的參考。
這些還僅是治標而不治本,不論是外來的或是內部製造的霧霾,前者是難以避免的「外患」,環署仍需提前因應,大幅限縮本島製造的汙染源,如火力發電降載、嚴格取締烏賊車,甚至禁止二行程車輛在霧霾天上路,上述都需官民配合,並且提早因應,而非每次AQI超標才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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