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位青年為未來發聲!提行政訴訟要求環境部修正減碳目標、捍衛氣候世代正義
7名青年偕同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團,3日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召開「氣候災難青年備戰」記者會並提起行政訴訟,要求環境部修正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的訴求,應該以巴黎協定升溫情境下的碳預算為基礎資料,並訂定2026年至2030年的完整目標,以落實世代正義。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黃馨雯律師指出,環境部這次訂定第三期減量目標,只訂定2030年的目標,而未訂定2026年至2030年的完整目標,不僅違反氣候法第10條規定,也和過去第一期(2016年至2020年)和第二期(2021年至2025年)所公布的內容不同。荷蘭最高法院就指出,「每個國家應該就自己排放的那部分負責」。如果每個國家都要主張自己排放比例不高所以不用努力減量,或許人類真的就會一起手牽手走向滅亡。
成功大學台文系學生吳冠陞指出,氣候變遷已非常真切地影響鄉村生活,無論是外婆家所在彰化芳苑漁村,每年颱風季面臨益加嚴峻的淹水災情;或是枯水期拉長,更頻繁承受限水、無水可用的煎熬。更讓他深感不公的是,鄉村其實過著簡單、環保的生活方式,卻因為地理位置較不利,資源較缺乏,反而承受更大的氣候風險。。
在彰化溪州從事農業和補習班教職的青年廖崇倫表示,溪州原本盛產南瓜、西瓜,但風土變異已導致昔日榮景不在;即使改種耐乾旱、喜歡高溫的作物,也難以抵禦新移入的病蟲害;而西部從農者無計可施之下,普遍以噴灑更強的農藥因應,卻是以犧牲自身、乃至於消費者的健康為代價。此外,高溫也壓縮了室外農作的勞動時間,並大幅提高了夏日工作中暑致死的危險,為下一代和弱勢者設想,才是好國好民。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羅芳晨指出,本件由青年擔任原告提起訴訟,重要意義在於凸顯氣候法具有保護年輕世代的意旨,鑒於巴黎協定升溫限制下的排碳額度是有限的,環境部所規畫的每期階段管制目標,就是在分配每段期間能使用多少排碳額度,以及要負擔多少減碳義務。第三期階段管制目標不足,就意味著排碳額度透支、減碳義務過低,而延遲減碳的結果,將造成年輕世代的發展不成比例地受限,進而產生世代之間不平等的問題。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