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律師,不是「陽剛女律師」-賴芳玉撕#性別標籤
親手撕性別標籤 讓台灣不再以貌取人
正裝示人、不苟言笑、有威嚴...等特質,是台灣社會對律師的「人設」,然而,捍衛婦女及兒少的知名律師,賴芳玉,多年前決定親手撕掉這股帶有陽剛氣息的標籤。她帶著自己喜歡的面貌服務人群,她不畏惡勢力,替受虐婦女及孩童奔走、在庇護所長期服務的義務律師,賴芳玉以柔和且堅定的信念保護弱勢,被選為2020亞洲最具影響力人物。
人稱「與雞蛋站在一起」的律師,讓賴芳玉願意花時間服務弱勢族群,源自於個人的從業背景。三十多年前,賴芳玉畢業於當時甫成立七屆的東海法律系,等於在外沒資源,取得執照是「備受否定」的事;為考取執照,她獨自北上補習,卻總是不被看好,讓賴芳玉感受到被剝削感,認為自己是弱勢的一方。她憑著「要翻轉」的意志,在第三年終於考上執照。因此面對弱勢族群,往往能激起她的保護慾。
在921大地震時,擔任「博士的家」義務律師,賴芳玉開始接觸收置婦女的庇護所,進而發現有許多的性別議題需要倡議,開啟她走向婦女權益的法律生涯。而她在職涯中展現不凡的膽識與一套保護自己之道,除了讓她成為捍衛婦女的知名律師,同時也是台灣女性的表率。
年輕從業被叫「女孩子屁」
她帶頭撕去律師身上的性別標籤
律師總給人獨特的專業形象,但是「年輕」又是「女性」,容易讓人瞧不起。「曾經有個當事人當著我的面說,妳是女孩子屁。」賴芳玉解釋,職場對青年女律師相當不友善,人會以外表判斷專業與否,不過剛烈的個性如她,「我曾經不管對方是個總經理,直接甩了他的名片。」面對不公平的事情,賴芳玉倒也不會讓步。
為樹立專業形象,女律師必須讓自己帶著男性化的模樣,像是穿古板套裝、說話強勢且咄咄逼人...等保護自己的專業。「有次電話協商會議中,電話另一頭聽到我孩子的聲音就問:妳真的是律師嗎?」賴芳玉再舉例,曾經團隊欲安排週六開會,但她提出當天需要去孩子的懇親會時,其他男律師立刻表示自己也有小孩,一樣能週六開會。「那是誰陪小孩去懇親會?」賴芳玉拋出關鍵問題,不意外地眾人的回答都是:老婆去。
「女律師有自己的需求、有自己的狀態,為什麼不敢說出來?」賴芳玉「裝」了五、六年後,不想再複製父權制度下的作為,決定有意識地翻轉現況,讓女性特質從無論是裝扮、或者言行從自己身上展露出來。但要扭轉刻板印象談何容易,某次她到政府部門開會,即遭受男性以輕浮的口穩調侃,「美女律師來了,站起來讓大家看一看吧!」
「性別主義容易讓女性被否定專業與價值。」賴芳玉解釋,像是人們提到胸大,後面就接無腦,她認為,台灣社會憑外表判斷女性的專業,是一件相當沒有邏輯的事。而這樣的態貌延伸到公領域,不難發現女性公眾人物討論議題容易失焦,大眾會攻擊、找碴跟當事者的外貌;但反觀男性,更多的人倒願意就事論事討論問題。
台灣#me too不起來
女性發聲常伴隨被社會檢討
近年「#me too」在歐美國家蔚為風潮,卻在兩性平權觀念先進的台灣不盛行,賴芳玉歸因於社會氛圍與傳統思維。她舉例,前陣子台灣娛樂圈女明星指出遭到職場性騷擾,引發支持聲浪中,也伴隨非常多檢討該女星的討論串;然而這並不是單一事件,在台灣為此議題發聲的女性,通常難以得到強而有力的支持,若加害者是有地位、有聲望的人,更有可能引起受害者遭受群眾懷疑、檢討,造成二度傷害,如此惡性循環下,愈來愈少受暴婦女有勇氣站出來。
以賴芳玉長年爭取女性權益的經驗裡,當然也不是沒有正向成功的案例,「有一位跨國企業的女工讀生,總公司高層特意飛十幾個小時來台灣,為發生在她身上的性騷擾事件致歉。」賴芳玉解釋,職場性騷擾在歐美是敏感、嚴肅的議題,總公司層級非常高的主管立刻飛到台灣道歉,甚至直接開除了台灣該主管。
對比台灣不少公司遇到性騷事件,傾向息事寧人的態度,讓加害者被告誡後一如繼往生活,受害者還可能反倒被處理,難怪「#me too」在台灣很難被倡議。若要扭轉這種被迫「噤聲」的氛圍,小至個人思維、大至公司或企業對於性騷擾、性侵的態度,都必須改變才行。
「不要認為自己可以獨自承受,需要有重要他人成為陪伴者,這個過程才有辦法走下去。」
—賴芳玉
陪伴創傷者走一哩路
賴芳玉給台灣女性的三個建議
生活與保護婦女緊緊相扣,賴芳玉訓練自己成為觀察家,在日常生活中對於不尋常的人、事、物會多留意,好幾次善用洞察力讓自己遠離危機。然而,對於沒能避開危險的台灣女性,可能面臨家暴、職場性騷擾、性侵等艱難處境,賴芳玉則是提供三個重要的方法,幫助受害者逐步走出傷痛。
1.理解創傷反應帶來的情緒問題
明白「不是自己的錯」,對受害者來說相當重要,賴芳玉表示不少人會檢討自己是不是做錯了什麼事情?然而,每個受害者都得釐清問題的根源,從不是自己;此外,人在受傷後會有「創傷反應」,可能表現出憤怒、自責、羞愧...等情緒,因此,遭遇事件後,需要瞭解它給自己帶來的情緒問題。
2.找到理性腦,採取行動阻止傷害發生
瞭解自己創傷後的反應,接下來勢必要採取一些行動處理心理上的議題,以及阻止會讓傷害發生的行為,例如申請保護令、職場性騷擾等法律行動。賴芳玉表示,台灣有很多婦女或公民團體,可透過它們系統性的服務,瞭解申訴後可能會帶來的風險、阻礙...等,當人克服對於未來的不確定性,更有機會帶著勇氣去解決問題。
「一個人很難單打獨鬥,社會保守勢力會反撲。」賴芳玉說,遭遇這些事件,原生家庭不一定會支持、生活圈裡的人可能不會相信、發生在職場還有選邊站的問題,或許能選擇不行動,但傷害會繼續擴大,例如:無法再待原崗位從事自己喜愛的工作。因此,賴芳玉鼓勵受害婦女盡可能找到有力的支持系統。
3.讓重要(對)的人成為陪伴者,走完解決問題的過程
「不要認為自己可以獨自承受,需要有重要他人成為陪伴者,這個過程才有辦法走下去。」賴芳玉解釋,創傷無法短時間內治癒、也可能經歷二度傷害,她看過很多案例都是到了後頭才變嚴重;此外,創傷中的人很容易做無效行為,如:買醉、盲目地開記者會、或是身邊如姐妹淘的「應援團」,也可能鼓動做不正確的行為,這個時候就需要正確的陪伴者。
「沒有什麼事情是誰應該做的」
期待年輕世代兩性共好
「現代年輕男性有改變,但是上一輩的思維掌控,會影響他們的決定。」賴芳玉認為這個時代的男性也有他們的壓力,像是情緒層面被要求「男子漢不能哭」,處理情緒的方式待再教育;或者是經濟層面,男性被賦予扛起一個家的期待...等。
「當女性不斷變強的同時,男性的腳步沒跟上,就會有相對剝削感。」但賴芳玉也說,女性喊著獨立的時候,不該再站在過去的思維、想著舊有的福利如,結婚聘金;若一個家的女性有能力賺比較多,或許家用費的比例就給高一些,「事實上,沒有什麼是誰該給誰。」賴芳玉說。
「對於我做公益,無論先生或公婆都全力支持。」賴芳玉認為能實踐理想源自背後有堅強的後盾,在她艱難的時候,先生會告訴她不需擔心;此外,家人也會主動分工家務,如公公買菜、婆婆煮飯,賴芳玉洗衣服、先生就晾衣服,家事從不是一個人全包。
跳脫既定成俗的思維模式,兩性間便能創造更良善的互動機制,在這條共好的路上,台灣男女都需要攜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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