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鍵盤殺人 網路霸凌有法可管

聯合新聞網 彭慧明、吳思萍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NCC主委詹婷怡發言。 記者黃義書...

藝人楊又穎(Cindy)3年前疑似遭到網路霸凌而輕生,引發各界震驚,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初審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草案規定,將來各項網路犯罪或爭議,可由實體的相關主管機關法令管理。

網路匿名攻訐他人 並非無法可管

許多人匿名在網路上惡意攻訐他人、甚至參與集體霸凌,都推稱網路是「灰色地帶」。未來通過立法後,等於告訴民眾網路行為並非無法可管,隱匿鍵盤後的網路酸民、詐欺或是霸凌者仍可能被課以刑責。

草案立法精神中也反對網路霸凌,條文中也規定如果有網路言論侵害他人權益,可緊急處分或是經由提供事證檢舉,將違法言論或侵權內容下架。

立委葉宜津質疑,如果被人惡意檢舉或是誣告,自身權益可能受損。NCC主委詹婷怡說,必須提供事證才能檢舉,如果經由司法途徑發現是不實檢舉或誣告,回歸民法的侵權行為,依然可向加害的一方提告。

教育局在三民高中宣導「友善校園」,重點為防範網路霸凌。 記者林昭彰/攝影

立委李昆澤也說,數位時代針對隱私、侵權以及違法事件層出不窮,年輕一代使用網路的行為失當占很大比率。他指出,網路自律有相當高的困難性,草案第13條規定如果有人檢舉貼文,平台負責人就要負起責任。

詹婷怡表示,NCC不是網路行為的主管機關,而是傳播平台的管理單位,NCC要讓通訊傳播環境暢通,必須維持網路中立性,不會用不公平的方式處理事情,透過跨部會管理、約束各種違法行為,才能讓網路不是無法可管。

立委也提出最近在網路、電視上播放帶有情色意味的電玩廣告,要求NCC管理。詹婷怡說,衛星頻道公會已經啟動自律機制要求各衛星台停止播放,將來在網路世界中,NCC也會要求網路平台自律。

詹婷怡指出,很多民眾以為網路世界無法律管理,這部法令就是提醒民眾,變成「網友」也必須自律,因為相關行為具備可課責性。即使保障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侵害其他法益、個資或者隱私,例如個資就透過個資法要保護。

詹婷怡說,法律規定業者自律,現在已經去中心化,不可能什麼都是去透過法律介入,最近YouTube要成立萬人大軍「找回乾淨的影音平台」,保護創作者,就是業者自律的代表。

楊又穎 兒少保護 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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