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力決定融資力-從「永續金融」拉動企業永續
如果有一家銀行借錢給A公司開發新商品,而這個新商品必需耗用大量的自然資源,或是使用後所產生的廢棄物難以回收分解,那麼這家提供融資的銀行是否也應承擔加劇環境負荷的責任?當社會發展到極致,資本市場與相關金融商品的推出也開始發揮其影響力,影響產業發展也對社會及環境造成程度不一的衝擊。
企業永續 不只有獲利
在早期,銀行融資借貸錢給人做生意只要關心利息好不好,對方能否依時還款即可。但當產業種類愈來愈多,商品和服務愈來愈創新,銀行借貸融資還得關注錢是否被用在對社會和環境有正面影響力的地方,當今的金融業務已經被要求善盡責任投資的角色。
同樣的,原本企業經營只要能獲利,回饋股東就是成功。但現在往往會面臨不確性的風險,而這些風險不僅衝擊到公司的營運,更甚至危害到社會安定與環境永續。
世界知名飲料品牌企業就曾因為在開發中國家抽取大量地下水,導致居民無水可用,進而引發抗爭。最後當局不得不撤銷該飲料品牌之經營許可並且下令關閉工廠。另一個則是手機代工業者被其員工控訴為血汗工廠的例子,高市占率的手機品牌無法漠視其供應鏈中存在血汗勞工的問題,因為做為舉世知名的品牌,企業聲譽重於一切,社會觀感更左右了市場消費者的選擇。
也因此,企業所面臨的風險危機早超脫氣候與環境的範疇,永續金融更涵蓋環境、社會、治理三大面向。
那麼,應該如何做?從何處著手?
資訊揭露 品質是關鍵
銀行或投資人在看企業績效時,過往多專注於投報率,現在則還需納入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考量。亦即更會將ESG風險納入營運考量,清楚鑑別風險並採取對應行動;同時也需詳實公開揭露ESG資訊揭露,藉此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因此ESG資訊揭露是推動永續金融的重要項目之一。
國際上普遍有二個評鑑ESG的作法,其一為揭露評鑑,編寫永續報告書,其二是績效評鑑。在揭露評鑑上,自2014年開始,金管會首先要求特定產業如:食品餐飲業、化學工業、金融保險業及實收資本額100億台幣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應編寫發布永續報告書,2017年範圍擴大到50億台幣以上,最新的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更進一步要求資本額達20億元的上市櫃公司,自2023年起也要申報永續報告書。顯示主管機關、國際投資人對揭露評鑑的高度重視。
但根據公司治理中心最新的統計,至2019年底已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上市櫃公司共475家,僅占全體上市櫃公司的三成;強制報告書必須由第三方認證或確信者仍只限於食品餐飲業務上市櫃公司而已,未來若能加速擴大要求對象範圍。則銀行或投資者將可依資訊揭露或績效評鑑結果決定融資條件或投資金額,而所揭露的內容若有隱匿,也將面臨罰責。
也因此,不給予貸款或調高利息僅是較消極的永續金融作為;較積極的作為是透過優惠的貸款條件機制以驅動企業評估ESG風險,或努力實現SDGs目標。
永續金融除了引導金融市場對氣候變遷風險採取應變行動,也可因此而掌握商機強化市場競爭力,當然也能透過金融機制引導投資者或企業重視ESG議題,形成資本市場的良性循環。如果說發行永續報告書是要求企業重視永續的推動,那麼永續金融推動將會是企業永續行動的最佳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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