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歷史性裁決!首次發表氣候變遷法律意見 指明各國氣候行動義務
聯合國最高法院「國際法院」(ICJ)23日公布劃時代的法律意見,措辭強硬的指明各國為因應氣候變遷應盡哪些行動義務,並稱各國必須保護人民免受氣候變遷所造成的「迫切及攸關生存的威脅」。
這是聯合國最高司法機構首次針對氣候變遷議題發表法律意見。
路透報導,國際法院15名法官做出的這份「諮詢意見」(advisory opinion)雖不具法律約束力,但仍很可能決定世界各國未來氣候行動的走向。法律專家指出,這份意見具有法律和政治重量,未來的氣候案件無法忽視它。
這份意見書源於聯合國大會要求國際法院考慮兩項問題,分別是對於保護氣候免於溫室氣體排放的傷害,依照國際法各國應盡哪些義務;以及傷害氣候系統的國家會面臨哪些法律後果。
國際法院院長岩澤雄司表示:「溫室氣體排放毋庸置疑是由人類活動造成,而這種情況並不受各國疆界的限制。」
國際環境法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CIEL)的資深律師周德里(Joie Chowdhury)指出,這份意見重要性十足,「可能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具後續效應的法律裁決之一」,因為它觸及的面向廣泛,「深入氣候正義的最核心部分」。
在國際法院去年12月進行的兩周辯論庭上,北方世界(Global North)富國主張,若要決定其負有哪些責任,應以包括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Paris Agreement)在內的既有氣候條約為基礎。
開發中國家和小型島國則要求有更強力措施來縮減溫室氣排及由最大排放國提供金援,甚至在一些情況下要有具法律約束力的措施。
氣候運動人士表示,23日做出的意見雖只具諮詢地位,仍然應該會構成轉捩點。這份裁決讓一些國家能針對汙染或溫室氣排等氣候問題來追究他國責任。
包括美國和沙烏地阿拉伯在內的強大化石燃料生產國在法庭上辯稱,2015年「巴黎協定」足以應對氣候變化,幾乎所有國家都同意限制溫室氣體排放。但美國是在拜登政府任期即將結束時提出的,此後,川普總統宣布美國退出「巴黎協定」。最近,川普政府又採取措施,終止聯邦政府透過監管溫室氣體排放來應對全球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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