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 can Help!台灣以NGO名義參加COP27
第27屆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7)於11月6日開幕,為期兩周,地點在埃及夏姆錫克(Sharm El Sheikh)。主辦單位估計全球約有3萬5千名與會者,包含各國領袖、談判代表及公民團體等,台灣也有不少參與者。台灣並非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197個締約國之一,歷年來以「NGO觀察員」名義參與氣候峰會。
今年八月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訪台後,美中兩國暫停氣候變遷商談,台灣意外成為今年外媒討論COP27時,常提及的國家。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認為,台灣出現在COP27國際輿論中,不能只是美中談判暫停的註腳,還要思考如何突圍。
趙家緯指出,台灣許多外交互動與氣候變遷相關,卻很少把經費援助與氣候基金、國際正談論的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指氣候變遷下無法藉減緩或調適避免的衝擊)進一步結合。他表示,成立損失與損害基金是台灣可突圍的一個方式,「因為捐錢沒有人不想收」;如果藉此協助友邦島國,可能比起不斷強調台灣發展綠能的成果,更能獲得世界關注。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指出,聯合國氣候峰會較具包容性,設有各種NGO參與機制,與世界衛生組織(WHO)不同,因此台灣可以取得發聲空間。「台灣可以在(氣候危機)解方上有貢獻。」林子倫舉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協助邦交國因應氣候變遷有不少貢獻。
中央大學教授李河清認為,氣候調適不只是給錢,台灣有優秀的防災技術可援助友邦島國,也可協助馬紹爾群島等國家申請綠色氣候基金,「小島國家最脆弱、最需要協助,而且是我們的邦交國。」
李河清也舉例,台灣友邦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位於加勒比海,因連年乾旱導致農作產量銳減,國合會協助建置四座農業氣象站,透過氣候預警降低農損,而台灣派駐的技術人員也在當地成立示範農場,提升作物的耐旱能力。
參與多次氣候峰會,李河清認為台灣許多NGO在會場內舉辦周邊會議,與友邦國家一起談論多種議題,而青年團體、城市與企業也具有活力,對台灣參與全球氣候治理有實質意義。
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則認為,台灣不乏氣候相關的國際合作,例如在歐洲推動綠能專案,今年更成立「台馬(馬紹爾)氣候變遷調適應變基金」,但是專案缺乏整合,難以呈現台灣在國際社會扮演的角色;此外,這些專案與國內氣候、淨零相關政策結合度也低。
葉于瑄認為,政府在跨部會協調上可做得更好,並且在各部會建立氣候變遷相關知能,才能建立完整且一致性的論述,凸顯台灣在聯合國氣候峰會、全球氣候治理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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