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將納入法定災害?氣象署研擬修《氣象法》 因應極端天氣常態化
隨著全球暖化及都市化效應的加劇,高溫日數逐漸增多,極端高溫的環境考驗日益嚴苛且影響層面廣泛。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表示,目前「氣象法」的法定災害性天氣定義不包含高溫,不過氣象署已研擬在「氣象法」將高溫納入災害性天氣。
氣象署指出,台灣屬海島型氣候,夏季常受太平洋高壓、颱風外圍下沉氣流及西南風影響,台灣高溫發生的熱區主要集中在內陸、盆地、河谷及縱谷等地形區,這些地方因地勢封閉、通風條件較差,容易累積熱量,造成高溫現象,而上述熱區的高溫量值並無顯著的地理南北或東西差異。
氣象署指出,目前已將高溫燈號細緻化至鄉鎮市區層級,能直接反映各地的高溫狀況,並輔以體感溫度與熱指數資訊,協助民眾因地制宜、分眾分級採取防護措施。此外,氣象署刻正研擬在「氣象法」將高溫納入災害性天氣。
環境部表示,環境部已於今年6月3日已邀集政府機關、響應企業與民間團體等共同組成「抗高溫調適對策聯盟」,建立高溫應變啟動機制、建置高溫防護地圖Cool Map,並於7月22日辦理「114 年抗高溫調適對策試辦演練會議」。另於7月至8月分別於北、中、南部舉辦抗高溫對策展,推廣調適行動,未來將研擬「抗高溫行動指引」,並規畫將抗高溫對策納入新一期國家調適行動計畫,作為各界推動高溫調適的重要依據。
教育部表示,國教署持續辦理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辦理教師增能研習並研發相關教材教案,供學校教學運用,以提升師生自我保護知能。另推動校園植樹工作,並於新建或拆建工程引導納入綠建築,透過校園用電管理、能源教育等機制,以降低熱傷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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