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例氣候訴訟敗訴!綠色和平要求強化用電大戶條款 法院則駁回判決

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 李柏澔
綠色和平指出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天災及環境長期惡化,人民皆有權利要求政府與企業承擔應有的減排責任。 圖/綠色和平提供

由綠色和平聯同環境法律人協會等共同提起國內首起訴訟,要求經濟部需強化用電大戶條款,以確保企業承擔更積極的減碳義務,歷時4年纏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原告無訴訟請求權為由宣判敗訴。綠色和平4日表示,人民有權利要求政府與企業承擔應有的減排責任,將對氣候訴訟駁回判決提出上訴。

案件歷經4年,由綠色和平聯同環境法律人協會等共同提起國內首起訴訟,要求經濟部需強化用電大戶條款,以確保企業承擔更積極的減碳義務。但根據判決書提及,法官認為台灣地理位置本多颱風、水災,難以證明和氣候變遷有關,並以公民只有請求權、沒有告訴權駁回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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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忻儀表示,法院駁回的理由令人遺憾,國際間早有科學證據證明台灣極端氣候事件與氣候變遷有關,政府更應正視氣候災難下的人權保障。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天災及環境長期惡化,人民皆有權利要求政府與企業承擔應有的減排責任。

忻儀表舉例,2024年造成慘重災情的「凱米」颱風,世界氣候歸因組織(World Weather Attribution)的研究指出,凱米因為氣候變遷,系統風速增強約7%、台灣降雨量增加14%。該研究中的氣候模型也顯示,在全球已升溫1.2°C的背景下,此類強風豪雨事件的發生頻率將提升約30%,且每秒最大風速平均增強3.9公尺,明顯極端氣候事件的頻率與強度正持續攀升。

另根據2023年「氣候變遷下水災危害脆弱度以新北市為例」報告指出,本案其中兩位原告所居住地區均屬高風險潛勢區,一位居住在新北市三重區一帶,鄰近菜寮捷運站,該站未來淹水危險脆弱度被評為3–5級,屬於中高級危險程度;另一位原告家中半徑5公里範圍內的浮洲站,於2024年7月極端降雨事件中曾發生嚴重災情,而同區板橋車站也因地形與排水設施不足,被列為脆弱度偏高的交通樞紐。這些案例凸顯,本案原告所面臨的居住與通勤環境,已受到氣候變遷引發的極端水災實質威脅。

原告林季蔚強調,當初提出這場告訴,目的在於提醒政府當局以及既得利益者,太多政策無法讓民眾參與討論,本次判決只是由於資源與權力不對等的因素,猶如此次訴訟原告與被告間的立場差異,期待立法者優先實現國家保護責任,積極請求法院介入,以彰顯全民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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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儀指出,綠色和平將持續對法院的裁量進行法律與事實層面的挑戰,以確保在氣候正義道路上,所有聲音皆能受到公平對待,本周將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作出的氣候訴訟駁回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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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 氣候變遷 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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