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9月起禁用一次性塑膠杯 環境部估年減7.9億個
近兩年,超商、手搖飲的飲料杯陸續換成紙質杯具,全台已有21個縣市不再提供一次性塑膠飲料杯。環境部7月30日宣布,今年9月起全國統一不再提供,預計每年可減少約7.9個塑膠一次性飲料杯使用。後續也將持續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讓民眾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生活習慣。
環保署依照廢棄物清理法推動「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全台除了金門9月1日才跟進之外,全台21個縣市不提供一次性的發泡塑膠材質的一次性飲料杯。連鎖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也應提供消費者自備與未自備飲料杯新台幣5元價差的優惠。
環境部統計,去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業計有15個連鎖品牌業者,提供約19.8萬杯循環杯借用服務,占總門市數12%;另依據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減量資料顯示,去年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自備率成長2.8倍。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永續消費回收組長李宜樺表示,針對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六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去年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為合格。
9月起,若業者提供一次性塑膠杯,將可依廢清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環境部表示,後續除持續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也正在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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