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起電子產品業者添加「塑膠再生料」可享處理費85折
為鼓勵產品繳費責任業者朝物料循環再利用方向設計,環保署今年7月1日起針對電子電器類電視機、冷暖氣機、洗衣機、電冰箱、電風扇,以及資訊物品類可攜式電腦、主機、顯示器、印表機、鍵盤等物品,只要在產品中添加25%以上塑膠再生料,經審查符合條件者,徵收費率將給予85折的優惠,預估每年減少1700噸原生塑膠使用、每年減碳4600噸。
根據統計,環保署針對逾1500多家電子產品業者徵收清除處理費。環保署資源回收基管會執秘王嶽斌表示,因應淨零轉型「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先期規畫以塑膠循環為目標,只要在電子產品中添加25%以上塑膠再生料的業者,經驗證過即可享有85折的回收清除處理費,盼業者製造或輸入相關物料循環的電子產品,落實資源循環與二次料經濟效益。
王嶽斌表示,若有15%電子產品使用25%再生粒料,預估年減1700噸塑膠使用;電子產品每公斤塑膠原生料碳排量約為再生料的5倍以上,也將產生客觀的減碳效益;王提醒,責任業者於今年7月1日起製造、輸入電子電器及資訊物品類相關責任物,符合前開資格者,可依調整後的綠色費率,申報繳納回收清除處理費。
王嶽斌表示,此政策將於推行2年後視推動狀況,再提出後續階段鼓勵措施;另外,既有已實施的環保標章產品則持續享有95折徵收費的優惠,以超過27吋的液晶電視為例,原本回收清除處理費每台373元,若為環保標章物品每台355元,若採合規塑膠再生料物品為每台318元,若同時符合環保標章、添加塑膠再生料達標,則擇優適用85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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