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蟳蟹類資源永續,漁業署今天說,8月1日至12月底止禁止漁船捕撈抱卵母蟹及卸下或持有腹甲離身蟳蟹,也不可販售或為此展示小蟹等,違者最高可開罰新台幣15萬。農業部漁業署7月3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捕撈...